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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125条:在公共场所(包括论坛),挖坑不设明显标志或安全措施,致人伤害的(包括情感),施工人(楼主)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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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のやさしいあなたはどこへ行ってしまったの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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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大苹果,小朋友们都爱我
请你快去洗洗手,要是手脏别碰我 ------大苹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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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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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8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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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笑)
你到偶黑名单去了
[/QUOTE]

MSN怎么你了.让你做噩梦了?
要知道开心D事吗~~请加QQ149856XXX~每分钟收费2块钱 [/QUO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