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武侠仙侠] 《骗艳记》 作者:屠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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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0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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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章

  观望火鸦的威力让藏族青年目瞪口呆,藏族传说中神拥有狮子一样的力气,可是火修散人释放的破坏岂止是一头狮子能比拟的,完全可以媲美最庞大的狼群了。那一头红发,红衣,铜铃般的眼睛不怒自威,和密宗忿怒金刚的画像一模一样。他哪里知道火修散人如今真元被制,火鸦发挥出的威力还不到平时的三成。
  数千年形成的冰笋点滴消融,脚下的冰层逐渐开始松动,一旦引发冰陷可就不好玩了,如果冰蚕蛰伏不出,胖子也只有另觅他法。不过担心完全是多余,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更何况火鸦是如此的放肆。

  冰蚕在异兽中是有名有姓的人物,继续让它胡闹下去颜面何在?更何况两只异兽分属火和冰,乃是宿命中的冤家,见面必定分出个你死我活。

  虽然冰蚕还没有真正的露面,迫人的寒冷已经扑面而至,仔细观察就能发现膝盖以下,一直到鞋面都蒙上一层细小的薄霜,能在火鸦肆虐下做到这一点,除了冰蚕还能是什么?

  “冰蚕躲在下面,老怪物小心点!”王浩出声提醒,肥胖的身体依旧趴在雪堆里,一动不动。冰层在转瞬间止住消融的势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重新冻结,胖子不禁骇然,冰蚕的威力确实非同小可,和火鸦根本不在同一个档次,原本指望让火鸦撑住片刻,如今看来完全是痴心妄想。两只异兽的角逐在冰原上造出一片奇景,一面是火鸦肆虐的天空,红云翻滚将冰川变成火海。另一面,冰蚕捍卫的冰川重新冻结,一点再次融化的迹象也没有,胜负一望即知。

  突然,冰层裂开两米多宽的口子,嘎嘎的碎裂声震耳欲聋,黑漆漆的怪物张牙舞爪的腾出冰面,尽管胖子对冰蚕的模样早有心理准备,此刻仍然惊出了一身冷汗。足有锅底大小的脑袋,还是炊事班里用的黑锅,头上长着两支怪角,虽然丑陋,却像利刃一样锋利。遍体覆盖细小的鳞片,黝黑却像镜片一样光滑,移动中在坚冰上割出清晰的痕迹,同时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不难想象出它的坚硬和锋利程度。

  外形基本上和拾遗记的描述雷同,唯一的出入是尺寸,而且,出入也未免夸张了点,那个写拾遗记的家伙,居然说什么长七寸,这怪物七尺都不止。即使比不上蛟龙,至少比普通的巨蟒大上一圈,口中喷出的寒气久久不散,围绕在身体的周围,形成坚固的保护层,贸进者只有死路一条。

  谁能将丑陋家伙和蚕宝宝联系起来,这个东西真的能吐出丝来吗?王浩仍然在怀疑中。

  冰蚕钻出冰面完全无视火鸦的存在,仿佛在天空上呱~呱乱叫的,就是一根微不足道的火柴棍,反而径直朝胖子方向冲过来。

  事情的发展和计划中完全不同,突如其来的变化立即导致两人阵脚大乱,火修散人好歹也是成名的人物,虽然有些措手不及,却不见如何慌乱,急切间操纵火鸦一个俯冲砸向冰蚕,先解掉胖子的燃眉之急再说。

  撞击的刹那掀起了漫天的火海,眨眼间便将冰蚕包裹在其中,不过,寒气的保护隔离了火焰,冰蚕毫发未伤。

  严格来说冰蚕比火鸦更高出一个档次,破冰以后冰蚕没将火鸦放在眼里,却是被王浩体内的冰焰所吸引。万载冰魄,处女元阴,加上风狸吐息,这些难得一见的宝贝奇迹般的汇聚在胖子身上,对冰蚕形成了致命的诱惑。所以冰蚕的第一个目标选择了胖子,可是火鸦的放肆却彻底激怒了冰蚕,丑陋的身体顷刻间竖立起来,口中喷射出的寒气犹如利剑,笔直的刺向挑衅者。

  火鸦虽然能力上稍差,不过却是火系的异兽,敏捷仅次于风系异兽,所以稍微侧了下翅膀,就避过了冰蚕寒冰剑的攻击,拍打翅膀发出得意怪叫。

  “呱~呱~。”平常让人心烦气躁的声音,如今却是格外的悦耳动听。

  它的挑衅更加激怒了冰蚕,喷出一团团白茫茫的寒气,转眼间笼罩整个山谷。气温陡降,连火鸦也感觉到不适,挥动翅膀升上高空,暂时躲避冰蚕的锋芒。

  火修散人距离冰蚕比较远,加上有火鸦的热量护体,所以还能抵御住冰蚕寒气。最痛苦的人莫过于胖子了,冰蚕距离他不过三米远,寒气连骨头都快冻裂了。要不是经过万载冰魄洗礼,此刻只怕连血液都会结冰。

  火修虽然起初有些犹豫,动起手来绝不含糊,因为担心胖子的处境,催动火鸦冒险杀入寒雾。却不知中了冰蚕的圈套,寒气中夹杂的幽蓝,正是冰蚕吐出的丝,火鸦撞入圈套后立即发觉不妙,猛力的扇动翅膀想要逃脱,可惜已经太迟。

  脱身无望,只好玩命的释放出火焰来,灼热呈现出眩目的白色,刺得人睁不开眼。

  看起来好像拉风到了极点,实际上却并不中用。首先是热量以辐射形式释放,散失极为严重,真正作用于冰蚕的微不足道。何况热量要穿透弥漫于山谷的寒雾,还要洞穿冰蚕体外由寒气筑成的保护层,几番损失下来所剩无几。

  相比之下,冰蚕的进攻方法则要巧妙的多,成千上万条肉眼难辨的细丝,成为冰蚕传递寒冷的绝佳介质。寒气经由蚕丝源源不断的输送到火鸦体内,凝而不散,一点都不曾浪费,观看火鸦的痛苦状就能知道这对冤家对上了。

  直到此刻,两头异兽才是真正的交手,换句话说叫做硬磕,冰蚕要维持吐出的丝不断,仅仅缠绕住火鸦,这份工作也不轻巧,此刻也是无力分神。

  胖子抓住宝贵的空档,用颤抖的手摸出回梦。“观音姐姐保佑,这么冷的温度,回梦丹可千万别失灵呵。”

  催丹的手法至少练习和使用过上万次,即使在手指几乎冻僵的状况下,也能舒展、流畅的运用自如,这就是胖子的手段,争斗的技巧或者并出众,面对异兽的自信无人可比。淡淡的金色光晕悄悄的弥漫开来,不知不觉间将冰蚕包围住,看起来好像极其的微弱,却是无孔不入,轻松的洞穿所有防御,连冰蚕体表的寒气保护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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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0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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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一章

  做完这一步,剩下的只能是祈祷了,祈祷冰蚕快一点进入梦境,祈祷火鸦能多撑一会儿,祈祷自己在冰蚕倒下前,不要先被冻僵了。事实上,胖子的大部分知觉已经失去,连意识也开始变得模糊不清,支持他的动力是信念。
  回梦的效力已经在发作,老杂毛却一点也不轻松,由于低估了冰蚕的实力,造成两人面临空前的危机,火鸦别说是撑上半炷香时间,才过了一分钟就顶不住了,继续下去非挂掉不可。若不是翅膀上缠满了天蚕丝,这家伙早就跑路了。

  如今是背水一战,每个人都没有退路,包括两头异兽在内。

  每一秒钟都是异样漫长,胖子不知坚持了多久,庞然大物停止挣扎,萎靡的瘫软在地上,缩水成一条小蛇,当真是只有七寸,异兽中不乏能改变体型的家伙,不过这改变也未免夸张了点。

  转头时,胖子听见霹雳声不绝于耳,事实上,那是头发断裂发出的声音。然后他看见三个人影在眼前摇晃,火修、李芦,还有个格桑的儿子。太累了,他慢慢合上了眼睛。

  人在闭上眼睛后就可以忘记一切,所以死亡有的时候是件幸运的事,假如你是一个不幸的人。不过,王浩却是个非常幸运的人,甚至幸运得过了火,拜师到丹王的门下,注定他要俯视众生,不仅俯视常人,也俯视修真者,如此幸运的人怎么舍得去死?

  救助胖子的方法非常简单,离开贡嘎山就万事大吉了,作为练神后期的修真者,在人界里能遇上的威胁实在不多,自己要闯进险地就另当别论。作为神医,李芦这点见识还是有的,由格桑的儿子背上王浩一路下山,冰蚕暂时交给火修散人保管。虽然不知道胖子和火修的关系,不过看两人的接触还是蛮亲密的,何必枉做小人?自己信不过别人,别人还信不过自己呢!另外,这个时候一定要保持团结,一切等到王浩醒转再做计较。

  四人一路赶回格桑大叔家里,刚安顿好一切,来不及喘口气,拓拔舞已经出现在门外。李芦临走的时候未曾打过招呼,所以她四处打探李芦的消息,直觉上,李芦和同时消失的王浩在一起,果然叫她猜中了。

  “王浩怎么了?”门敞开着,拓拔舞留意到床上的胖子,浑身结满了细小的冰茬,看起来就像个木乃伊。

  “女娃子休要多事,我的兄弟感冒了,当心传染给你。”老杂毛严厉的阻止她进入。虽然说胖子的勇敢参杂了太多利益,很容易叫人联想到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俗语,那份执着还是令人钦佩的。上了贡嘎山,王浩就和常人无异了。作为常人,他的表现比藏族青年优秀的多,几乎是无可挑剔,应该说是他亲手放倒了冰蚕,用老杂毛的话来说:“此行除了火鸦,王浩是出力最多的。”

  李芦从房间里走出来,见到拓拔舞也不感觉意外,微微的一笑,解释道:“格桑大叔的儿子苏醒了,还说出遭遇异兽的地点,王浩就说要除掉祸害。你也知道,我对异兽向来有兴趣,所以借光跟去看看热闹。”实际上他完全不需要解释,拓拔舞无权过问他的行踪。

  “那王浩怎么样?我看好像受了伤!”拓拔舞悄悄望向房间里,眼神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关心。

  “他和格桑的儿子一样中了寒毒,而且要严重的多,不过没什么大碍,你也知道修真者的体质不同于常人,只要恢复了真元就能自行痊愈。”

  “恢复真元?你是说王浩曾经失去了真元?”拓拔舞充满惊讶,失去真元对修真者来说比死亡更恐怖,意味着巨大的风险。

  “哦,听他们说有高手在贡嘎山布置了阵法,凡是登上贡嘎山的人都会失去真元,所以无法使用法术。不过下山后就能自行恢复,所以王浩虽然中了寒毒,但是很快就可以恢复,顶多三天时间。”

  了解王浩没有大碍,拓拔舞才露出笑容,居然是前所未有的美丽,李芦也情不自禁的一怔,比起从前,她的笑容中多了分感情。

  “那么~你们有什么收获呢?”提起冒险,人类总是期待收获的,而且,大多数冒险本来就具有目的性,比如说为了获得某件东西,有的干脆就是为了掠夺,王浩冒险的目的就是冰蚕,非常明确。

  拓拔舞是听说过冰蚕的,连忙追问道:“你们得到了吗?”

  “当然,不过也是凶险万分呵!”提起贡嘎山的经历,饶是李芦见惯风雨,仍然是唏嘘不已,当下将经过描述了一遍,仅限于收取冰蚕的部分,其余的一概不提。为了缓和王浩与拓拔家的关系,还特意将胖子的壮举美化了一番,在李芦的描述中,胖子具备男人的一切美德,勤劳、勇敢、坚强、智慧,等等~。

  拓拔舞对胖子的看法早有转变,但是仍然被逗得笑出声音来。“李先生,你到底受了人家多少好处?如此卖力的帮人吹嘘?”

  “我可是并非吹嘘,事实上就是他战胜了冰蚕,不过好处我还是得到不少,反正对我也没有大的用途,一并让你带回拓拔家好了。”好一个坦荡荡的李芦,面不改色的取出车马芝,交到了拓拔舞的手上。

  “真的是车马芝?”拓拔舞虔诚的接在手里,压抑住内心的冲动,即使被家族的长辈责怪,也要将车马芝留给哥哥,那是母亲的夙愿,也是自己的夙愿。

  即便将车马芝捧在手心,拓拔舞始终觉得不太可信。“那家伙不是非常吝啬的吗?怎么突然间变得大方起来了?”

  李芦很严肃的纠正道:“小姐,从我的角度来看王浩并不吝啬,除去交易不说,王浩带给拓拔家的好处也不少了。别忘了,他没义务帮拓拔家做任何事。依我看,格桑的儿子也是王浩帮忙治的,火修散人分明是胖子找来的帮手,治疗格桑的儿子应该是顺手帮忙,还有,小姐你刚才说粗口了。”

  “我说粗口,有吗?这不可能。”拓拔舞疑惑不解的问道,以她的性格来说,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可是你确实说了,你把王浩叫做家伙。”李芦会心的笑了,严格说这不是粗口,或者该叫做昵称。以拓拔舞的教养,即使再痛恨一个人,也不会用这种称呼。不过,对亲近的人说不定就会,她和王浩的关系在逐渐拉近,或者她自己还没有意识到,可是李芦意识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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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0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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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二章

  有的时候关系的拉近是心的距离,而并非身体的距离。拓拔舞整天都在考虑王浩,潜意识里就会觉得和王浩很熟,说出刚才的话来也就不足为奇。
  “是吗?也许是他确实让我气坏了,我以后不会再说粗口。”拓拔舞不肯继续这个话题,眨眼间恢复到一脸的冷漠。

  李芦惋惜道:“可是我不这么认为,你刚才说家伙的时候,笑的非常开心。说粗口有什么关系呢?只要能让自己开心就好,人始终是为自己活着,我有个女儿,就是不喜欢待在家里,整天泡在外面招摇撞骗,有段时间我成天为她担心,吃不香,睡不着,后来想通了索性撒手不管。”

  “哦,她现在怎么样了?或者我能劝劝她?”

  李芦笑道:“如果换成是我的女儿,永远说不出这种话来,假如叫她待在家里,她一定会不开心的,同样的道理,要你四处招摇撞骗,你也一定不会开心,所以还是不必了。”

  “说不定她肯回心转意,乖乖的留在家里呢?”拓拔舞对自己的口才满怀信心。

  李芦含笑说道:“你还是没有理解我的意思,我也有方法将她留在家里,但是我没办法让她快乐,与其如此不如放她出去,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生活,按照意愿生活才能得到快乐。”

  “我明白先生的意思,你不肯干涉她的生活,是为了给她更多自由,还有空间,这样能够锻炼她的生存能力,对她以后的发展反而有利。”

  汗,这种理论也想得出来,李芦转眼间变成苦笑。“哪有你说的那么深奥,就是要她快乐的生活,至于将来,既然是她自己的将来,为什么由我来考虑呢?她是为自己活着的,快乐就好,无需为了我改变。我说这些也不是要改变什么,假如你突然变了,或者我会觉得不习惯。但是我想帮小姐活得轻松一点,你已经非常的优秀了,难道真要让自己变成神吗?说粗口也好,谈恋爱也罢,关键是自己喜欢,没必要顾虑太多。”

  如果李芦准备继续留在拓拔家,这些话永远也不会说。拓拔家有三个人最叫人心疼,澜姐彻底放弃掉飞升的机会,全部精力投入家族事物,她将一切处理得井井有条,唯独不懂为自己考虑,哪怕是留条后路也好;拓拔野,兢兢业业的处理家族生意,晚上还要刻苦修炼,在自身天赋不高的情况下,仍然修炼到不俗的境界,也许是他那份过人的毅力连老天也为之感动;剩下的人就是拓拔舞了,与其说她可怜,不如说是可悲,因为天赋过人,自小成为家族的重点培养对象,貌似她的生活里只有一样事情,修炼,她根本就不知道快乐是什么?连快乐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难道还不够可悲吗?

  实际上,拓拔舞并非没有快乐过,在南极冰原的时候有过,那是王浩带给她的快乐,虽然相比短暂的快乐而言,生气的时候更多一些,可惜她不肯表现出来。即使现在她也不肯承认,留下是因为关心王浩的健康。

  李芦不知道劝说到底有没有效果,假如几句话就能改变,那个人不叫做拓拔舞。她的魅力就在于那份冷漠,高傲却并非出于市侩,王浩曾经发现她的魅力,也曾经付出过努力,可惜在拓拔舞的冰冷前止步了。这一点明眼人都看的出来,比如说澜姐、李芦,不过他们无一例外的选择了装傻。

  任何努力都不会白费,存在过就会留下记忆,正当冰山开始消融时,胖子却傻傻的退缩了,连李芦都为两人惋惜,澜姐就更不必说了。

  格桑大叔的家里有美酒,有佳肴,唯一缺少的就是女人,老杂毛赫然成为胖子的私人护士,虽然干起活来笨手笨脚的,不过做保镖却是称职的,绝对有一夫当关的气势。

  坐在病床边摆弄着刚到手的冰蚕,此刻的冰蚕已经恢复到七寸左右,沉睡中一动不动,有谁能猜到这个小家伙就是大名鼎鼎的冰蚕?

  火鸦在搏斗中遭受重创,到现在还是萎靡不振,要不是怕胖子醒来后发火,他非要挂掉冰蚕出口恶气。

  “这条小东西居然比老夫的火鸦还拽,有意思!”老杂毛抓住冰蚕的尾部用力摇晃,分明就是在泄私愤,可怜的冰蚕犹如一条全副盔甲的毛毛虫,头部无力的荡来荡去。

  王浩被雷鸣般的吼声吵醒,立即发现他的劣行,威胁道:“如果你再敢虐待它,我一定叫你后悔莫及。”

  火修散人吓了一跳,连忙收手,陪笑着解释道:“小家伙害你这么惨,我这是帮你管教它,不然以后如何得了?”

  王浩接过冰蚕马上藏进戒指里,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对炼丹师来说冰蚕妙用无穷,珍贵程度远胜于火鸦,为了它吃点苦头又何妨?说什么惩罚,那分明就是惩罚自己,看看王浩肉疼的表情就知道了。

  “老杂毛,你有什么收获?”王浩猛地自床上坐起来,哪里像大病初愈的人,分明就是刚刚睡醒。

  异兽,异草,多数是共生共存,老杂毛既然明白,当然就不肯放过。得意洋洋的从手镯里取出一株小花。赤红色花瓣仿佛燃烧的火焰,形状和颜色都是惟妙惟肖,事实上,花瓣上的确跳动着火焰,那是一株燃烧的花。

  “想不到世间当真有火焰花!”李芦跟随王浩的目的就是增长见闻,他没有失望,几天来增加的见识比过去的半生还要多。

  “火焰花虽然名气不大,对火系修真者的帮助却不输于火鸦,行家自然希望火的品质胜人一筹,但是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再刻苦修炼也无济于事,要想让火得到质的飞跃,非有火属性的异兽助益不可,火鸦就是能锦上添花的东西。火焰花的帮助却是从筑基开始,首先就能让修真者结出的丹与众不同,今后修炼起来也能事半功倍,你的小辣椒运气当真不错,”

  利用火焰花筑基,虽然比不上万载冰魄,也有异曲同工的妙处,胖子可是由衷的祝福,可惜听起来总是叫人不舒服。

  “什么叫做老夫的小辣椒?小辣椒是老夫的徒弟,你不要想歪了。我们可是有言在先,火焰花是老夫应得的报酬,你要送给小辣椒两颗归元丹,少一颗都不行。”火修老脸通红的再次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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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0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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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三章

  “若非做贼心虚你脸红什么?再者我也没有乱说,她本来就是你徒弟,说是你的小辣椒哪里有错?你要是不喜欢可以让给我,见你们都纷纷收徒我也心痒,再说小辣椒的纯火属性适合我。”
  火修厚颜无耻的说道:“要夺老夫的徒弟,想都别想!你们认兄妹倒是不赖,这个老夫就可以作主。”别看胖子修为不高,却是及格的土财主,不对,轻轻松松就肯拿两颗归元丹出来,分明就是巨富!攀上关系今后有享不尽的好处,老杂毛眯着眼睛满脑袋幻想,但是胖子可不是笨蛋,而且吝啬得要命,骗他出点血比登天还难。

  果然,王浩呵呵笑道:“又打我的歪主意是不是?我都说过会善待小辣椒,你就不必帮她张罗了。”

  说话时王浩抽了抽鼻子,大男人待的房间却飘出一缕幽香,难道不是很奇怪吗?转过头才发现拓拔舞也在,此刻正在望住自己呢,一时间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好笑了笑。

  “你现在可是英雄了,见你还真不容易,我来还你酒壶的。”拓拔舞从手镯里取出一具精巧的酒壶,看起来像是军用酒壶那种类型,壶体扁平。虽然比不上原来的古色古香,但是多出了几分男人味儿,可以说是别具匠心,或者是用心良苦。尺寸比以前小了很多,盛酒的量却没有减少,说明拓拔舞的炼器手段胜过胖子许多。

  望着面目前非的酒壶,王浩当场哑口无言,就是解决倒不出酒的问题,这改动也未免太大了点,不过相比之下,胖子喜欢现在的造型,比较有刚硬的气息,少了份精致,多了分粗犷。

  拓拔舞见他半天不肯出声,说道:“以前的造型仿造酒坛,酒坛本来应该是陶制,用金属代替难免不伦不类,所以我帮你改成现在的样子,如果不喜欢可以改回来。”

  “喜欢呵!我是贪方便找个酒坛模仿。说实话,你是怎么想出这个造型的?肯定是费了不少功夫。”

  见他喜欢自己的杰作,拓拔舞才露出笑容。

  “我哥去俄罗斯时带回一个酒壶,像个宝贝似的成天揣在身上,还因此学会了喝酒,我依照它的款式帮你做了一个。”

  趁着两人不备,火修闪电般夺过酒壶。“这酒壶的确是不错,无论样式还是阵法的布置均属上乘,唯一的美中不足是提纯得不够,那也是受到修为的限制,无法可想,要不要老夫帮你们的忙?保证让酒壶提升一个档次,不是,至少提升十个档次。”也不知道老家伙真傻还是装傻,人家是在玩酒壶传情,绝代佳人的馈赠,喝酒时别有滋味,死老鬼瞎搀合什么?这不是枉做小人吗?

  “不用了!酒壶这种东西好用就行,费那么大功夫干什么?”王浩跳下床夺回酒壶,然后才向拓拔舞道谢,说起来也十分的有趣,上次交谈虽然不快,却是打开了心结,这次见面反而亲近了不少。

  “还以为你会埋怨我多事呢,你喜欢就好。”与其说是送还了酒壶,不如说是馈赠了酒壶,拓拔舞失去了留下的借口,随即离去。

  “这女娃对你有意思,老夫不会看走眼的。”火修散人不怀好意的坏笑,原来他刚才就是存心捣乱。

  火修散人本来就惦记徒儿的筑基,如今获得了火焰花,急于给小辣椒用上,第二天就急匆匆的走人了,前提是王浩再三承诺,一定尽快将归元丹奉上。两天后李芦也完成采购,和拓拔舞一同返回云南,临行前胖子给了他两粒碧青丹。

  换在从前,除非能拿出等量的代价,休想在他手上诓出丹来。如今只要无关自身痛痒,胖子还是乐于助人的,何况他知道李芦手中的两颗丹,加上一株车马芝,必定有一样会落在澜姐的手里,等于是变相的解了胖子的心愿,原因非常简单,李芦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当初拓拔野邀请他出山的,那叫做知遇之恩,加盟以后跟随拓拔野办事,和家族里其他人少有往来,所以报恩的范围极其有限,澜姐作为拓拔野的母亲,多少也能跟着沾点光才对。

  表面看来王浩似乎慷慨了不少,细心考虑就会发现那是错觉,实际上胖子的原则依旧没变,并非胖子突然间变得大方了,而是手笔比起从前大出了许多。

  要知道,以前虽然有不少续命丹,那毕竟是压箱底的宝贝,用掉一颗就少一颗,如果没有资源补充进来,金山也有掏空的时候。炼丹师也要有东西可炼才行,如今何况胖子生性懒散,不喜欢炼丹。而且那个时候他初出茅庐,还没有能力自保,哪敢四处招摇,所以掏出每一颗丹都是小心谨慎。

  如今发现贡嘎山有晶石存在,好比找到了敛财的通道,漫山遍野的晶石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将晶石炼制成归元丹,仅仅需要两天时间,而且还是一次性炼制许多。胖子即便再吝啬也该想想,能用它们换来多少宝贝,何况归元丹自己也能用,出点力气也是值得的。而且依据胖子的判断,贡嘎山的好东西远远不止几块晶石,只要炼化冰蚕就可以来去自如了,加上有藏族青年带路,到时还怕找不出来吗?

  提起冰蚕,那可是胖子梦寐以求的东西,比老杂毛对火鸦的渴望还强类,要不然他哪里肯用性命去搏?

  贡嘎山之行虽然仅仅是开始,胖子却已经捞得盆满钵满了,说来奇怪,此时的胖子并不快乐,甚至有几分失落,假如无人分享,再成功也是枉然。

  古人说千金易得,知音难求,或者还有点夸张的成分。同的得话放在胖子身上就一点也不过分,甚至还嫌不够,千金对炼丹师算得了什么?一粒续命丹就能换的来,知己却如同凤毛麟角。

  对王浩来说,作为知己首先要了解异兽,知道冰蚕是个什么东西,有多么的珍贵,不然就是对牛弹琴了,单是这一点就找不出几人。

  另外,还必须是个可以信赖的人,大醉后敢倒下就睡,王浩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神秘女子。 老杂毛消失后不久,白衣女子飘然出现,仿佛约好了一样,如今就寄住在格桑的家中,只不过极少露面。

  说到神秘女人确实无可挑剔,希望她出现的时候,她一定会悄悄出现。不希望出现的时候,她会在视野里消失,比如说寻找冰蚕的时候,王浩还担心被她占先,如今想来倒是自己多疑,这多少让王浩有点惭愧,男人原本不该如此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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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0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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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四章 冰岚水阁(上)

  入夜,王浩带上宝贝酒壶来到旷野,两人前次相遇的地方。不知道为什么,他认为女人应该在这里出现,也许该叫做直觉,或者心有灵犀。摩西小镇的夜晚也格外迷人,芳草凄凄,微凉的晚风吹在面颊上格外的舒适。
  不出所料,雪白的纱衣出现在视野里,柔亮秀发好似流云飞瀑,星辰般美丽的眼睛不带媚态,却依旧迷人。

  “你果然是在这里喝酒!刚才还怕找不到你呢,有个好消息和你分享,格桑大叔的儿子是被冰蚕伤的,这个你肯定已经知道了,不过,有件事你一定不知道,那条冰蚕已经让我收了,陪我一起庆祝怎么样?”说话间王浩一屁股坐在女人旁边,也许正是因为女人什么都不说,王浩才什么都肯说,渐渐的放弃了所有的警惕。

  女人回头看了他一眼,又将目光移向远方,仿佛是在说:“我对冰蚕一点兴趣也没有。”

  王浩顺势躺在石头上,一边喝酒一边说道:“你不肯说话没关系,你明白我在说什么,这就足够了。我可是修炼纯阴法门的,而且用万载冰魄筑基,可以说是万中无一,冰蚕也是纯阴的属性,通常的做法是修炼第二元婴,今后可以多衍生出一个元神,等于是比别人多出条性命,修为的增长也会加快。不过那是将冰蚕变成傀儡,扼杀它成长的机会,所以我准备进行全新的尝试,我不喜欢走重复过的路~”

  王浩一边喝酒,一边唠叨,分不清楚是醉话,还是自言自语。

  这些话,清醒的时候他一定不会说,即使说了别人也听不懂。因为他提及的方法,大多来自于炼丹术,而且加入了自己以往摸索的经验。

  可是女人的眼神里却闪动出异样的神采,非常明显,她听懂了。可惜王浩并不关心,眼皮越来越重,渐渐的进入了梦乡。

  清晨,胖子被柔和的风铃声唤醒,转了个身不由吃了一惊,柔软的感觉绝非来自石头,睁开眼睛立即一头雾水。自己躺在一张古色古香的床上,不仅是床,房间里的一切都是仿古风格。昨天晚上不是在野外喝酒吗?怎么跑来这种地方?难道是神秘女子的家?难道这里是她的闺房?

  虽然有想入非非的嫌疑,这么推断也是合情合理,胡思乱想也没有用,找个人询问就明白了,胖子风一样冲向门口。先是“砰!”的一声撞开木门,紧随其后传来一声“扑通!”

  妈的!这未免也太损了点吧?房门的外面没有路,连着一池碧波荡漾的春水,仿佛一颗引人入胜的绿色翡翠,水面上结满了粉白荷花,散发沁人心脾的芬芳。池水冰爽宜人,不过对刚睡醒的人来说并不舒适,估计这里的人进出是利用荷叶,凭王浩现在的修为别说是荷叶,踏水、踏空都不成问题,出丑是因为猝不及防。

  既来之,则安之,索性在水里舒展一番筋骨才上岸,适应了寒冷以后倒是挺舒服的,不过还没有等他惬意多久,便听见岸上传来一阵窃笑的声音。

  那是个容貌一般,身材比容貌更一般的女孩,不过胜在年轻,所以非常清纯,倒不让人讨厌。

  她们发笑的对象显然是落水后苦中作乐的胖子。“咯咯,你好像很热吗?”

  胖子故意展示了一番泳姿,抱怨道:“怕热也不到这个地步,何况这里到处都是水,绿柳成荫,即便热又能热到哪去?不过你们的房间设计有问题。”

  “恩,我们这里叫冰岚水阁,当然到处都是水啦。你倒是说说,我们的房子有何问题?”

  冰岚水阁!那个神秘女子和冰岚水阁有关系!火修刚到的那天她也在场来着,而且她可是什么都听到了。王浩突然想起那双神奇的眼睛,第一次见面时候就觉得似曾相识,如今终于记起在什么地方见过了。是昆仑盛会上见过的小医仙,卓月!天呵,冰岚水阁本来就该敬而远之,躲还躲不及呢,自己居然傻乎乎的送上门,昨晚还死皮赖脸缠着卓月,丢人丢到家了。

  小医仙实力名列三甲之内,仅次于蜀山派问剑长老,别看老杂毛表面嘴硬,还不是乖乖找个地方藏起来,自己送上门不是找死吗?糟糕的是玄冰三彩石也被用了,如今连一丝回旋的余地也没有。

  王浩虽然心中暗叫倒霉,表面上仍然强做镇定,玩笑道:“你们该在门口装几个台阶,这种设计分明是叫客人出丑的。”

  “呵呵,你还真是有趣。冰岚水阁从来就不接待客人,而且新弟子也没人掉进水里,谁让你跑得那么快?不知道修炼和走路一样,要脚踏实地,循序渐进才行吗?”

  这样也能和修炼联系起来,胖子一时语塞,想了想才说道:“你说冰岚水阁从来不接待客人,那我是什么?如果冰岚水阁肯收男弟子,我倒是愿意尝试,你们告诉我去什么地方报名,我自己去就行。”

  “对呀!你到底是怎么进来的?”小姑娘这才警惕起来,目光就像瞪着大灰狼。

  “我哪知道?昨天晚上喝醉了酒,一觉睡醒就在这儿了。”王浩小心观察了一番衣服,自问没有走光的可能,这才潇洒的上岸。“玩笑过了,你告诉我该怎么出去?也不好老是打扰你们呀,何况你们也不接待客人,对不对?”

  小姑娘被来历不明的胖子玩得无所适从,是客人就应该热情招待,是闯入者就绝不容情,可是胖子的身份到底是什么呢?看起来应该是客人,但是冰岚水阁没有好客的传统。

  “喂!你在想什么呢?”王浩将大手在女孩眼睛前用力摇晃。“我要是坏人,刚才就对你下手了,还用等到现在吗?”

  “也许你是闯入冰岚水阁的贼,窃取宝物不成,被人追得落水。”贼字刚一出口,女孩立即换上怒视阶级仇人的目光,已经不是人民内部的矛盾了,火修散人将水阁折腾得不善,弟子们的警惕性得到空前提升。

  “小丫头不准无礼,先生的确是冰岚水阁的客人,还是卓月长老邀请的贵客,你不用心修炼四处乱跑什么,小心师父发现了罚你。”

  说话的是一个慈眉善目的女人,眼神里还带着浓重的笑意,严格来说那笑容是友好的,善意的,不过胖子刚好落水出丑,加上做贼心虚,总是感觉她的笑容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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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0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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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五章 冰岚水阁(中)

  女人手上捧着干爽的衣服,男款的,不用问也知道是为胖子准备。
  被人算计的感觉毕竟不好,王浩诧异的问道:“你好像知道我会落水?对了,我还有事要赶着处理,不能在这里久留,如果没什么事我先告辞。”

  女人没有回答,眼神里的笑意却更浓了。

  “喂,你倒是说句话呀?不说话我可走了,还有,你能不能不要笑了?对一个倒霉的人笑,并非礼貌的行为。”胖子借题发挥。

  “哦,那我就先给先生解释一下,我可不知道先生会落水,衣裳是卓月叫我带来的,起初我也是疑惑不解呢,原来她猜到你会落水。”

  知己也不用了解到这个程度呀!王浩诧异道:“有这么神?都说小医仙医术通玄,原来她还懂得占卜呢。失敬了!”虽然门外连着水塘有些阴损,能确定自己落水也不现实,那就成了未卜先知了。

  “卓月猜中的还不止这个呢,她说先生肯定着急离去,让我一定要设法挽留住先生,卓月此刻已经恭候先生大驾了,先生不会吝啬这点时间,对吗?”

  “当然不会。”小医仙做好套让自己钻,要脱身谈何容易?王浩随即放弃跑路的念头,冲了个澡,换上衣裳,跟着她前去赴约了。

  看女人彬彬有礼的举止,显然不知情晶石的事,难道小医仙帮忙隐瞒?惴惴不安的跟在女人后面,不久到了卓月的所在,一张石桌,两张石椅,再也找不出什么来,倒是很符合她的风格。不过,胖子坚持认为她坐在山石上更美。

  女人向卓月默契的一笑,飘然离去。

  天呵!如今就留下两个人了,胖子的秘密几乎全被曝光,如今还有什么好说的,剩下的唯有低头认罪,这种压抑的气氛还不如直接质问来得痛快。

  小医仙无意让他尴尬,率先打破僵局道:“昨天夜里,先生还兴致勃勃的谈起冰蚕呀,万载冰魄呀,为何才过了一晚就哑口无言了,难道是一定要美酒助兴才行?”

  靠!你能不知道什么原因?如今肉在砧板上,还有什么可说?可是胖子转念一想,当初自己和火修散人是公平交易,窃取玄冰三彩石是老杂毛所为,冰岚水阁要报复也是找老杂毛,和自己扯不上关系。

  小医仙好歹也是个人物,还不至于蛮不讲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胖子自问还是了解她的。打定主意,王浩反倒不再紧张,挖苦道:“我那叫做有眼不识泰山,不知道您是医仙前辈,所以才敢班门弄斧,让前辈见笑了。”

  考虑双方身份的差距,尊称她前辈倒是贴切,不过女人通常不喜欢这份尊敬,尤其是漂亮的女人。小医仙神色不变,仍然是满脸笑容,虽然没有讽刺王浩的意思,多少有一点得意。“昨天晚上还缠着我谈天呢,过了一夜就成前辈了,听起来好像生分了好多。”

  “何必抓住我小辫子不放?当是我跟你出丑还不行?你找我无非是为了玄冰三彩石,不过你好像找错了对象,如果要算帐你应该去找火修散人。”

  小医仙幽幽的叹了口气。“如果不排除掉芥蒂,我们很难成为朋友。就像你刚才说的那样,你和火修是正当交易,我算帐也该找火修散人,与你何干?上次在盛会上见面的时候,你才刚到气动期,几个月时间就冲到练神期,一定是借助玄冰三彩石帮助,如今找你要晶石还有什么用?至于火修,我一定会去找他算帐的,至少叫他后悔窃取玄冰三彩石。我找你来并非为了报复,或者讨回晶石。千金易得,知己难求,寻找知己的人何止你一个?我素来喜欢研究异兽、炼丹,以医入道做过许多的尝试,渐渐的也摸出些门道来,可惜找不到志趣相投的人,尝试的时候找不到人商量,失败了也找不到人倾诉,即使成功了也无人分享,那种痛苦你一定能够理解。昆仑盛会的时候,我见你能认出断肠草,当时就有心和你结交,谁知却碰了个钉子。当时我还有些不解,认为你过于高傲了,后来才得知你有苦衷。事实就是如此,我并非有心欺骗你,也没有报复的念头,找你就是为了交个朋友。”

  作为女人,小医仙的坦诚令人吃惊,不过正是因为她的坦诚,反而减少了许多的暧昧,她是个痴迷炼丹和异兽的人,要找个有同样兴趣的伙伴,仅此而已,吸引住她的是胖子的见识。

  王浩心疼她拐弯抹角的说话太累,索性帮她点破。“你直说我作为心虚就行了,不过,即使没有玄冰三彩石的缘故,我仍然会拒绝你。”

  小医仙浅笑道:“害怕和我结交惹上麻烦,对不对?我自己就是受名声所累,当然能够明白你的顾虑,起初我认为你出于这个原因,才选择避开我。所以我独自离开冰岚水阁,到雅安等你,既是给你机会,也是给自己机会,当时我不知道玄冰三彩石的失窃与你有关。你的确是个生性淡薄的人,宁肯和不知名的女人结交,还引为知己。”

  于是乎自己就上当受骗了,想到自己让人蒙在鼓里,王浩不甘心,冷哼道:“一锅汤就让我进圈套了,好手段!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美食?”

  “胖子不是都喜欢吃吗?”卓月反问,见胖子一脸怒容,才笑着解释道:“美丽的花儿往往带刺,美味的东西多数有毒。断肠草是天下间最毒的草,同时也是最鲜美的草,此外再无别的用途,如果设法驱除掉毒性,定然是顶级的调味料。你为了断肠草大动干戈,多半是贪图它的美味。你倒是说说,为了贪图美味连断肠草都敢吃,不是嘴馋又是什么?”

  神了!居然连这个都能猜到!她果然是自己的知己,王浩将眼睛瞪的老大,买下断肠草的确是为了解馋,反正有解毒丹应急,不担心驱毒的问题。当然不排除做诱饵,吸引异兽。

  “也许你认为不公平,可是,我却没有欺骗的意思。你喝下菌汤的时候,我们已经是朋友了,至少我这么认为。那是我第一次烹制食物给别人吃,味道还算不错,对吗?”

  鉴定一个人的能力、见识、胆量、人品,仅仅是一碗汤就足够了,不过她还是低估了王浩的见识和能力,假如有冒险的成分,胖子断然不肯喝汤。

  味道确实不错,不过王浩现在想起来也心有余悸,由衷的向她赞美。“最美的花儿往往带刺,受教,和你的心计相比,断肠草不算什么?现在误会解释清楚,我也该走了,说什么做小医仙的朋友,我可高攀不起。”

  小医仙非但不生气反倒是偷笑,胖子发现被别人耍了,发点小脾气也属正常,比那些无事献殷勤的仰慕者有趣多了。“青竹蛇儿口,黄蜂尾后针,二者皆不毒,最毒妇人心。你为什么不直接说出来呢?”

  胖子冷哼道:“我那么说怕对不起你呀!那两种东西能和你相比?而且我是说和你一起危险,并非在说你恶毒,没有贬低的意思。”

  “还记得昨天晚上你来找我吗?你愿意和卓月在一起,你和我一样需要朋友,分享你的成功和失败,何必要自欺欺人呢?”

  仔细想想小医仙并无恶意,此刻胸怀坦荡的说出一切,胖子有什么理由继续奚落?何况胖子也确实需要一名红粉知己,内心的期待足以叫他原谅卓月了,王浩考虑了片刻才说道:“你还是不说话的时候招人喜欢。”

  卓月噗哧一声笑了出来。“我也不能一直不说话呀,其实装聋作哑很难受的。”

  不会说话的人叫做哑巴,是残疾人当然不方便了,王浩佯装出一脸怒容,说道:“谁叫你开始要装的?我就喜欢哑巴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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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六章 冰岚水阁(下)

  卓月知道他是胡搅蛮缠,但是也懒得和他计较。“你讨厌的是小医仙,可是却不讨厌卓月,对不对?小医仙代表高手榜第三名的人物,代表很多人目光的焦点,这才是你讨厌的东西。其实,你做卓月的朋友就可以了,第一个品尝我烹饪食物的人就是你,第一个见到我容貌的男人也是你,如果这样都无法成为朋友,我会非常的遗憾。”
  胖子何尝不是在渴望知己,所以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不过胖子只承认和卓月是朋友,却不认可小医仙,这一点非常重要,可以保证胖子在享受红粉知己的同时,无需为冰岚水阁付出什么代价。

  而卓月也无心为胖子添麻烦,经过协商最终达成了共识。首先无论任何一方有成功,或者失败的经历,都可以找另外一方分享。这是作为知己最起码的功能。

  如果一方有关于异兽的讯息,有义务通知另外一方,探险时要二人同行,除非另外一方主动放弃,分赃规则为有用者优先,比如上次捕获的冰蚕,就应该归王浩所有。这一条是卓月特地加进去的,在海螺沟的时候她也试图捕获冰蚕,无奈她没能力救醒格桑的儿子,找不到人带路,所以失去了先机。不过即使她能找到人带路,失去真元也无法收服冰蚕,不是所有人都有异兽助阵,所以只能放弃,到现在她仍然耿耿于怀呢。

  双方的经验要互通有无,除非涉及师门的秘密,一概不准藏私。炼丹的过程重在摸索,出于少走弯路的考虑,这一条也是可以接受。不过胖子就比较吃亏,貌似他没什么需要向卓月请教。

  胖子能得到红颜知己足矣,懒得计较得失,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他仅仅提出了一个要求,卓月不准用小医仙身份来找自己,卓月也欣然应允了。两人不由相视而笑,他们都不是小气的人,要不然也走不到一起。

  说来说去都是些无用的废话,不过情况却发生微妙的变化,以前是卓月掩藏了身份,如今却是胖子掩藏起身份,他掩藏了炼丹师的身份,冷面丹王弟子的身份,仅仅以炼丹爱好者的身份出现,而且还是业余的。

  这也不能怪到胖子头上,是卓月自己没有问过,不叫做隐瞒或者欺骗。而卓月不问是因为涉及到师门属于秘密,胖子有权利不说。

  加了太多条条框框,反倒不像是朋友了,两人都不笨,情不自禁的相视而笑,知己原本是无条件的,是心底默默的承认,他们都在心底接纳了对方,立上大堆条款纯粹是多余。

  “下次有好事的时候记得叫上我,还有,能不能让我见识一下你的冰蚕。”卓月并非要占有冰蚕,就如同打猎一样,过程才是种享受。

  如果换成她以前不说话的时候,王浩说不定会主动拿给她看,如今要她说出来,倒像生分了好多,说到底王浩还是无法将卓月和神秘女子等同起来,在王浩的心里,那个白衣赛雪,永远拎着一小坛烈酒的女人,才是完美的红粉知己。

  虽然心中有些遗憾,王浩还是掏出冰蚕,递到卓月的手上。小家伙仍然处在熟睡中,除非王浩有一天大发慈悲,解掉回梦丹的禁制,否则它将一直沉睡,直到永远。这种要死不活的状态很难满足某人的猎奇心理。

  卓月将冰蚕接在掌心,用手指轻轻触碰冰蚕,小家伙像挂掉了一样,一动不动。

  “好像很可怜的样子,诱捕的时候没弄伤它吧?”

  胖子叹气道:“非常遗憾你这么想,这个家伙非常凶残,事实上是它弄伤了我。”

  卓月摇头不肯相信,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的确很难叫人相信,好在证实的方法非常简单。“冰蚕是中了回梦丹吗?有没有办法弄醒它?”

  王浩好心提醒道:“那可不是好主意,它会叫你吃惊的,我当时是用计取胜,而且还是险胜。回想起当时的情形,现在还心有余悸呢,假如我稍微脆弱点,后果不堪设想。如果它这个时候发难,我可是无计可施了。”迫不得已,王浩将当时的情形描述了一遍,不加任何的点缀,因为真实,同样能引人入胜。

  “咯咯,有没有那么凶险呵,你怕我制不住它吗?”一心要鉴赏冰蚕的卓月,很难说服自己就此放弃。

  “办法当然有,不过要浪费两粒回梦丹,你说值得吗?”胖子纵使不缺回梦丹,也不到撒着玩的地步,那不是败家吗?

  “如果要浪费两颗丹就不必了,回梦虽然不如续命丹珍贵,和天香豆蔻拥有同样的功能,都是无价之宝。不过我好奇为什么需要两颗?”卓月疑惑不解,按照协议她有权发问,而且胖子有义务作答。

  胖子没有立即作答,笑道:“回梦不如天香豆蔻珍贵,天香豆蔻让人不老不死,永远的沉睡。回梦只能叫人沉睡,无法阻止衰老过程,用了回梦的人如果得不到解除,必定会在沉睡中死去。所以两者一个救人的,一个是害人的。不过据我所知,天香豆蔻在世间仅存一粒,一旦服用了就再也无法苏醒,实在可惜。你能不能先告诉我,是从何处听说回梦的?”别看世间懂得炼丹术的人寥寥无几,修真者提起丹都能说的头头是道,仿佛每个人都是行家,不禁让胖子郁闷万分。

  “我是在一本民间的杂书上看到的,有本书上记载了百多种丹的名称、功能、外观,甚至是气味,所以我能辨认出丹的种类。”

  认识一百多种丹就敢就说能分辨丹,王浩都不敢夸这种海口,唯恐风大闪了舌头,基本上胖子炼过的丹就有上千种,而且丹并非一成不变的,稍微更改一两种材料,就变成截然不同的丹,如同中药师配药一样,千变万化,层出不穷。但是外行能认出一百多种丹,也属难得了,为了不挫伤她小小的成就感,王浩还是默认了她的能力,继续询问道:“那本书上有写过炼制的方法吗?”

  “那倒没有,内丹和外丹截然不同,炼丹术到近代几乎失传,硕果仅存的只有冷面丹王,哪会传下什么典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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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0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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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七章 红粉知己(上)

  若是拿本书就能炼出丹来,天下就不缺少炼丹师了,绕是胖子天分极佳,当初也不知道浪费了多少材料。
  “你还没说为什么是两颗呢?”卓月原本不是多话的人,不过和胖子在一起总有东西要问,说话自然就多了起来,连她自己都感觉奇怪。

  王浩哦了一声说道:“这个道理很简单呀!先用一颗弄醒它,再来一颗弄昏它,就是这样了。”

  卓月一时间还没有醒悟过来,片刻后才惊讶道:“始终让冰蚕处在睡眠中?难道你没法宝盛装异兽?”

  “恩,我是用戒指装的,中了回梦醒不了,扔进去就行了,方便。”王浩炫耀了一下星蓝戒指。

  “当然有关系了,禁锢异兽需要很大的空间,不是储物戒指能满足的,你的做法就像用皮夹买菜,用茶壶煮饭,即奢侈浪费,效果又不好。”

  说到底卓月还是太拿异兽当回事了,胖子笑道:“有那么严重吗?我暂时存放而已,没准备长期饲养。”

  “有哪个动物园是用麻醉剂看管野兽的?如果缺少法宝可以开口,既然是朋友就不需要客气。不过还是免了,你和云逸的关系那么铁,她没理由不帮你做一个,我的手艺你哪能瞧得上眼?”卓月此话稍微有些自谦,若是真的比拼炼器造诣,她不见得输于云逸,首先她的修为远胜云逸,在提纯方面就占些便宜,至少能弥补些不足。

  王浩将眼睛瞪得老大,半晌才愤怒道:“你听谁说我和她关系铁的?再敢乱说小心我告你诽谤。”费了好大的劲才将后面的话压住。“云逸是陈玄的码子,你不懂就不要胡说。”

  自从两人确认朋友身份后,卓月始终被逗得乐个不停,胖子有太多丑事被她掌握,偏偏又非常的好面子,一件一件的揭露出来,其乐无穷。

  “我赶到之前,云逸用碧青丹换得春辉戒指,南海派的实力我非常清楚,不可能拿出碧青丹来,交换春辉戒指的人是你,云逸是在帮助你掩饰,我的猜测没错!不是吗?”小医仙得意的望着春辉戒指,虽然云逸帮忙做了些掩饰,却无法逃过行家的法眼呵,此刻就戴在王浩的手指上。

  “云逸还在莫不休手上换走两件东西,一部记载修真法门的玉简,那种东西对她一点用处都没有,所以我推测她还是帮你换的;另外还有一件不知名的法宝,凭云逸的见识不至叫你吃亏。此外,她还帮你将一枚家传戒指炼制成法宝。”

  全中!胖子一时间面呈菜色。卓月见他面色难看,连忙解释道:“我没有调查过你,都是无意间听来的,你可别借题发挥呀。”

  “无需解释,谁叫你拥有一支铁杆亲卫队呢?当然是什么消息都能听见了,不过我和云逸仙子确实没什么,顶多是普通的朋友。”人家分析得头头是道,胖子又不能说出是沾了陈玄的光,所以给出的解释也是差强人意,好在卓月并不计较。

  “看在冰蚕的份上,我就送你个笼子,你快点唤醒它吧,以后别再虐待它。”卓月急于一睹冰蚕苏醒时的威风,她的能力不怕冰蚕失去控制,有的仅仅是好奇。

  所谓的笼子就是法宝,人家连法宝都肯送了,胖子也不好吝啬,将回梦取在手心,提醒道:“我现在就唤醒冰蚕,你小心一点。”

  手法非常简练,但是不失优雅,换成外行或者看不出是在催丹,可是却逃不过卓月的一双慧眼。无论胖子再怎么竭力掩饰,也会不断的暴露出更多。

  金色的光环如同涟漪,一波一波的荡漾开来,将熟睡的冰蚕沐浴其中。冰蚕如同从冬眠初醒,头部轻轻摆动了两下,几乎在同一时间,彻骨的寒冷自掌心蔓延,瞬间将整条右臂变成僵硬。饶是胖子再三提醒,卓越也做足了准备,却仍然是小瞧了冰蚕。

  将异兽放在手心把玩,这本身就是一种托大,此时撤手必将失去对冰蚕的控制,卓月皱眉头强行将真元灌注于手掌,抑制住寒气的侵袭。

  不过这仅仅是暂时的,冰蚕被王浩使计擒住,始终处于昏迷的状态,苏醒后发现受制立即暴怒异常,不足七寸的身体迅速膨胀,冰蚕变化体型是属于本能,不像人一样随心所欲,基本上是受到情绪的影响,先前所见就是冰蚕的狂暴状态。伴随着体型暴涨的还有寒气, 一时间居然和卓月施加的真元分庭抗礼。

  冰蚕的寒气属于本源,比修炼的真元胜过一筹,加上在贡嘎闪修炼千年,强悍的程度不是修真者可以比拟的。

  换成是其他的修真者,冰蚕一定如愿脱困,可惜它命不好,碰上的是高手榜排名第三的人物。别说是让它如愿脱困,即便是逃出手心,小医仙也颜面扫地了。

  卓月岂能容冰蚕放肆,冷哼一声,真元犹如惊涛骇浪涌向冰蚕。掌心上方,空气仿佛扭曲了一般,两股能力的纠缠角逐,居然是不分伯仲的僵持。

  不过卓月仍然占据了微弱的优势,在她的脸上看不出痛苦和疲倦,反而释放出几分痴迷的神色,也许是沉浸在能量的碰撞中了,这种碰撞对修真者,尤其是高手的助益极大。可惜获得碰撞的机会实在少之又少,卓月当然不肯放过难得的机会。

  王浩虽然刚冲到练神期,也能看出些名堂,知道卓月控制住了局势,索性坐上石凳掏出酒壶。

  时光飞逝,王浩也从菜鸟成了老麻雀,修真者是没有时间观念的,说不定小医仙一玩半年,到时候胖子不成化石了?

  纠缠中,卓月不仅保持住优势,而且将微弱的优势拓展成压倒性的优势。每当冰蚕快要失守的时候,她都会刻意的手下留情,给出片刻喘息时间。当然,这个过程是小心奕奕的,冰蚕的反扑非同小可,稍不留神就会弄巧成拙。

  不知不觉间时光飞逝,黄昏时候冰蚕终于无力抵抗,小医仙的真元也几乎耗尽,仿佛被掏空的感觉是最美妙的享受,虽然疲倦到极点却犹如破茧重生。卓月先是将冰蚕放进准备好的笼子,转过头来,才发现王浩竟然靠在栏杆上睡着了,让人家在旁边苦等了十个小时,卓月不由一阵脸红。发动前也曾考虑过不妥,可是这种机遇实在难求,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

  连她自己都感觉吃惊。和冰蚕角逐万分凶险,受到打扰后果不堪设想,所以身边最好不要留人,否则难免分心,哪怕是本门弟子也不行,可是就在胖子眼皮底下,她居然做到了凝神一处,由始至终都没有分过心,换成别人,她一定无法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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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0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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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八章 红粉知己(中)

  谁知道王浩更加夸张,将冰蚕交到自己手上,这份信任足够卓月惊讶,或者说是感动。要知道,王浩可不是她的亲卫队,没必要向她大献殷勤。
  至于睡觉,两人初次见面的时候,王浩就在她旁边大醉,到如今都习惯成自然了。若非要等着她归还冰蚕,王浩早就拍屁股走人了。

  雪白的衣衫早就被汗水湿透,大汗淋漓后虽然异常舒适,卓月却无法容忍这份狼狈,悄悄溜去沐浴了,可怜的胖子被扔在凉亭上喝风。

  正所谓马不吃夜草不肥,十个胖子九个吃宵夜的。傍晚,冰蚕终于回到胖子的囊中,另外附送一个精巧的金属笼子,确实比戒指适合装异兽,王浩准备尽快将冰蚕炼化,腾出笼子装风狸,异兽毕竟和猪不同,老睡着也不是办法。

  另外,卓月准备了精美的宵夜犒劳胖子,青如碧玉,红如朱砂,青花瓷盘的花纹和菜色相得益彰,冰岚水阁的弟子不会饥饿,所以有充足的耐心将烹饪上升为艺术。

  可惜胖子不懂欣赏艺术,拿着筷子犹豫了半天,询问道:“你们冰岚水阁有草吗?”

  卓月知道他是抱怨没有荤腥,笑道:“你还是将就点吧,不能坏了冰岚水阁的规矩,你可是冰岚水阁第一个客人,做个好榜样。对了,下面你还有什么计划?”

  “我准备先离开冰岚水阁再说,俗话说胭脂堆,英雄冢,还是早走为妙。”王浩随手拈了两片红艳艳的东西放进口中,原来是番茄,依此类推,橙色的应该是胡萝卜了,本来就不喜欢做客水阁,而且食物也无法忍受。

  这词用的!姑且不说胖子没有英雄气概,,把冰岚水阁说成什么地方了?确定了知己的身份以后,胖子就没句正经,表现就像个孩子,卓月懒得与他计较,追问道:“然后呢?”

  “当然是继续向西,我本来是要到拉萨的,谁知被弄来冰岚山庄,我明天就赶回去。”

  卓月狐疑道:“你是不是在贡嘎山上有所发现?”聪明的女人是可怕的。

  “你自己上去看看不就知道咯。”王浩的语气能让人发疯,虽然胖子接纳了卓月,仍然会升起报复的念头,隐瞒身份倒是其次,谁叫卓月送给他一个近乎完美的女人,然后又告诉他那个女人原来不存在,是塑造出来引诱他上钩的。难道卓月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女人?或者神秘的白衣女子本来就是真实的卓月。

  通过冰岚水阁就能看出修真界一线门派的缩影,水阁的弟子们修炼都非常刻苦,她们同样面临能否进入元婴期的尴尬,但是比三流家族的弟子们幸运多了,冰岚水阁能够在修真界屹立千年,凭借的绝不仅仅是玄冰三彩石。除了独特有效的修炼法门,还有在漫长岁月里形成的规矩。

  每个弟子入门前都是千挑万选,除了天赋要求万中无一,人品也要上上之选才行,残酷的环境容不得半点私情,假如有人收进天赋稍差的弟子,不但弟子大成无望,自己也会后继无人,可谓是误人误己。一师一徒是修真界普遍的定律,并非各派敝帚自珍,实在是师父的精力和物力有限,很难成全第二名徒弟,造就一个成才就不错了。

  人品就不必说了,作奸犯科的影响门派声誉,再说,人品差修真也很难有成。除了弟子们天分过人,当然也有些独特的法门,冰岚水阁三百年前还是山庄,小医仙为了让山庄内灵气充沛,毅然引入山涧的泉水,将冰岚山庄变成冰岚水阁,然后利用玄冰三彩石布阵,泉水带动灵气缓缓流动,均匀分布于整个水阁里,阵法则是防止灵气外泄。从此,水阁弟子的修炼速度显著提高,冰岚水阁的名声也越来越响,到现在很少有人知道冰岚山庄,但是所有人都听说过冰岚水阁,听说过小医仙。

  实际上和拓拔世家使用的方法雷同,只不过她们没有龙脉,但是拥有玄冰三彩石,另外,小医仙的手法也不是拓拔世家能够比拟。

  胖子喃喃自语道:“难怪池水那么冷,原来是山涧的泉水,泡在里面确实舒服。”

  小医仙怕胖子不明白,解释道:“泉水不仅能带动灵气流转,同时也能储存灵气,将多余灵气保存起来,不然阵法再奇妙也堵不住灵气外泄,水阁的水就像是一块大晶石,所有弟子都坐在晶石边修炼。在以前,玄冰三彩石只能由掌门,或者长老使用。”

  “这么说是我害了冰岚水阁的弟子,今后她们只能靠自己刻苦修炼了。”胖子一脸抱歉,虽然盗宝的人是火修,他毕竟脱不掉关系。不过玄冰三彩石当真能构筑起能量流吗?如果能的话,自己炼化的时候早就爆体挂掉了。

  “修真者本来就是凭努力提高修为,玄冰三彩石不过是一种辅助措施,我认为过分的依赖一块石头并非好事,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如果找不到更好的方法替代,玄冰三彩石总有枯竭的一天,所以你完全不需要自责。不过,窃取别人财物的人一定要受到惩罚,别忘了,你得到的蓝色部分仅是晶石的一角,当年我将玄冰三彩石分成了三块,不是因为防止有人窃取,而是希望让玄冰三彩石使用的更久,依照我的推断,每块碎片能维持三百年左右,后来我又尝试加入别的晶石,让蓝色碎片一直使用到现在,要不是火修散人来盗取,再用个百年也不成问题。”难怪小医仙对玄冰三彩石的丢失不放在心上,蓝色晶石早就成为强弩之末,用她的话说就是即将枯竭了,分成三块就是还有两块备用,当然不着急了,而且,她似乎不看重门派的东西,要不然也不敢如此的利用晶石,更没有魄力将山庄变成水阁。

  话虽如此,小医仙帮忙隐瞒终究是个人情,这种事情揭发出来即使不倒霉,也难免名誉扫地,看看火修的下场就知道了,再说,要不是她说出来,有谁知道玄冰三彩石的秘密?既然她连门派的秘密都肯直言相告,王浩也不好装傻充愣,做些指点权当是补偿了。“你的方法确实能让玄冰三彩石用得很久,可惜弟子能得到的好处微乎其微,还是无法利用晶石迅速提升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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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九章 红粉知己(下)

  小医仙略加思索后说道:“我说过,玄冰三彩石仅仅是个辅助,修炼需要自己努力才行,三百年前,水阁弟子享受不到晶石,同样也能冲到元婴期,不过,假如你有更好的方法,我愿意洗耳恭听。”
  虽然她做到了不动声色,王浩还是看出些痕迹。“不用玩激将法了,我既然提到就是会说出来。你的方法无非是将玄冰三彩石做大,让每个人都能分到好处,在我看来也没什么神奇。首先,你将晶石做大的同时,也做薄了,弟子分不到多少好,。换成小门派说不定宁肯反其道而行,牺牲多数弟子的利益来成全一两人。而且,就算你将灵气保持住原封不动,做到每个人都像在晶石边修炼一样,同样不足以保证弟子突破元婴期。别说什么修真要靠自己的努力,其余的都是辅助,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如何利用晶石,而不是修真的真谛。”

  话题一旦展开,小医仙不着急作答,却吩咐弟子沏茶,两人成为知己后第一次讨论居然不是异兽,却是阵法,这让她有些好笑,阵法一途以星月宗为尊,但是能让她放进眼里的,也仅仅是陈玄一人。远的不说,单是冰岚水阁的真龙大阵,能布出来的人就屈指可数,灵气形成循环后生生不息,消减的速度极慢,靠一块晶石维持住三百年,分明是利用晶石做出龙脉,远远不是拓拔世家利用阵法封住龙脉那么简单。

  “修真者当然不能利用晶石取代引气,你忽视了最基本的常识,灵气虽然和水极为相似,属性却截然不同。首先水是往低处流的,所以能维持平衡,如果灵气也一样,事情就简单多了,只要维持空间中有充沛的灵气,自然能加速修炼者的引气速度。但是灵气的属性恰恰相反,是从低处流向高处,自稀薄处流向浓稠。理论上,灵气浓度达到一定比例,修真者无法再进行吸收,还会释放自身的灵气,当然,到目前为止还不曾听说有那种情况发生。正是由于灵气的这个特性,才让修真的环境每况愈下,并非灵气真的匮乏到贫瘠的地步,而是全部集中到了少数的福地。”小医仙或者在异兽和炼丹方面逊于胖子,说到阵法和修炼,担任胖子的启蒙老师也绰绰有余。

  不过他忽略了胖子的身份,除了炼丹师还是陈玄的兄弟,对阵法的掌握虽然不多,领悟却有许多过人之处,比如陈玄教授给他的幻星大阵,可以利用阵法释放出法宝灵气,这就能够解决灵气走向的难题。但是陈玄教授的阵法却不能泄漏,胖子不着痕迹的提醒道:“你有没有考虑过利用阵法将晶石储存的灵气强行释放出来,或者能解决灵气走向的问题。”

  响鼓不需重锤,凭小医仙的聪慧和见识,一个小小的提醒就足够了。剩下的问题仅仅是如何布阵,但是同样艰难,阵法这种东西,倘若有人指点片刻就能掌握,全靠自己琢磨就有得头疼了,不过也是乐趣无穷。

  为高手榜前三的人物,若是论起见识来,小医仙恐怕仅次于陈玄,加上她性格上的关系,遇到问题不喜欢向别人讨教,喜欢自己钻研、攻克,转眼间再次沉溺其中了,将可怜的胖子凉在一边。

  说起卓月的故事可就多了,出于个性使然,修入元婴期就开始偷懒,混迹于市井里随波逐流,对各种学问都充满兴趣,尤其擅长医道,后来她又痴迷上了炼丹,从此不可自拔。不过,因为这个秘密只有冰岚水阁的核心人物才知道,外人眼里小医仙是藏在冰岚水阁的仙子,救世为怀的活菩萨。

  待客时主人自己开小差,未免有点不太地道了,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不过胖子也经常在她旁边大醉不醒,权当是报应好了,这样想想心里就舒服多了。王浩并不厌烦她这种行为,相反的,王浩非常欣赏她的洒脱,她独特的气质与以往见识的女人完全不同。

  但是欣赏归欣赏,冰蚕已经收回了,胖子可没有耐心等她,放下筷子悄悄的开溜。

  大批的晶石存在戒指里,王浩难免有些心痒痒的,炼丹师虽然也是修真者,不过混的再好,打狗的棍子也不能扔掉。胖子突然有些怀念炼丹,不是为了帮助别人解决困难,纯粹是为了个人的嗜好。

  续命丹那种东西原本没什么用,况且戒指里还有大把,炼丹自然是炼归元丹,不过要开动还欠缺几样东西。丹炉有陈玄操办无需担心,炼制归元丹除了晶石外,还缺少几样珍贵的材料,其中最难找的莫过于引子,必定是要一个生灵才行,顶好是用千年的人参,或者黄精,炼出的丹才够完美,归元丹并非了不起的丹丸,胖子选顶级原料是为了拉丹,以他现在的能力,那绝对是一次壮举。

  依照常理,每炼制一枚丹都需要丹引,简直就是在涂炭生灵,出于这个原因丹才格外珍贵,极少有炼丹师肯用丹来做人情。胖子为了克扣别人的材料,自行研究出一种拉丹的方法,使用时,别的材料保持不变,无论炼出多少丹来,都仅仅需要一个丹引。这就意味着假如别人提供的材料有余,或者是自己再出点血,就能炼出更多的丹来。被风狸黑掉的顶级丹就是这么来的,谁知道是不是天意呢?

  冷面丹王也察觉到了胖子的秘密,不过也假装没看见,王浩甚至能看出老人眼神中的赞许。不过,丹王对这种旁门左道是没兴趣的,更加不会贪污别人的炼丹材料。

  以往胖子都是小打小闹,将一颗丹拉成两颗丹,或者仅是省出些材料,这次却要大干一场,使用无数的晶石,却只加一个丹引,能拉出多少丹就是多少。

  不过千年人参极为难得,原本数量就少的可怜,加上成精的东西都会隐匿自己,普通人要发现可难了,要获得还要下番功夫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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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0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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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章 蜀中唐家(上)

  格桑大叔为了挽救儿子,曾经四处打探千年人参,倒是获得不少宝贵线索,如今是用不着了,所以全部告诉了王浩。凭借经验,王浩排除了其中的三个线索,留下的只有一个,在成都~据说是个容貌俊美的青年,不过此人居无定所,能不能找到要看运气。
  眼下还是炼丹的事情重要,王浩暂时放弃了西藏之旅,放过了贡嘎山诱人的晶石,反正那里人迹罕至,修真者更加不肯冒险。晶石存在山上,和存在星蓝戒指区别不大。

  先是回家探望了一圈父母,两位老人对儿子的关心早就严重下降,基本上三句话不离苏雪,胖子不得已仓惶逃出家门,苏雪完好无缺下山以前,家已经不能称为乐土了。

  第二天,王浩就逃回成都。格桑提供的资料实在模糊,几番打探仍然一无所获,胖子沮丧的回到酒店,说起来作为炼丹师,探寻炼丹的材料是基本的工作,可是胖子偏偏喜欢偷懒,为此还准备拉拢李芦帮忙。好在如今的炼丹师就他一个人,手头上还有不少丹待价而沽,完全可以交换到材料。想到当初换取冰魄,怎一个爽字了得啊。交换晶石虽然惹来些麻烦,却叫胖子一路冲上练神期,算起来也是值得了。

  还是换取材料来得容易呵,王浩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是否该和几个一流门派搞好关系?那些家伙可都是富得流油,而且几千年来收取的宝贝数不胜数。

  正在想入非非,外面传来悦耳的门铃声。

  拉开房门,立即看见诚惶诚恐的苏老头,其实两人的关系不清不楚的,不过苏老头认定胖子做师父,加上此刻又没有外人在场,进了房门立即大礼伺候。

  王浩吓了一跳,连忙阻止。

  “礼不可废。”苏老头柔中带刚的一句话,将胖子噎得哑口无言。谁能阻止徒弟向师父行礼?谁能阻止儿女向父母尽孝?虽然胖子不肯承认,师徒关系却是事实,要不然可就是天大的恩情。

  连筑基也一手包办,还帮助苏老头搞来修真法门,别说胖子并非是他的师父,两个人毕竟没行过大礼,就算真正的师父也不过如此。

  苏老头也不笨,上次来时得知王浩长期包房,走时花点小钱招呼侍应生,如今胖子刚踩进房门,他马上就得到了消息。

  苏老头索性也在酒店包了房间,就住在王浩的隔壁,既然胖子不住小楼,他只好搬过来了。师父那是什么身份,少个人鞍前马后的成何体统?端茶倒水的也要有人帮忙呵。王浩虽然郁闷,对他的表现也说不出什么,一句简单的礼不可废,能做到的有几个人?当初的胖子就做不到,如今下了山才知道后悔,想做也找不到机会了。

  第二天,苏老头一早就跑来请安,汗!

  “人家修真者都是没日没夜的引气,你好像很闲的样子,难道你不修炼的吗?还有,我看你修炼的进展好像很慢,要知道勤能补拙,偷奸耍滑害的可是自己。”王浩不由自主的进入了师父的身份。

  苏老头虽然修真是刚入门,偌大家业却不是白来的,还要人教授做人的道理吗?不过谦虚毕竟是中国人的美德,何况也要对得起师父的关心,苏老头痛快的承认不够努力。

  纵使除了吃饭、拉屎,其余时间都在刻苦修炼,也不敢说是非常努力了。要知道,苏老头十年投师不遇,一朝迈进了修真的门槛,哪里还有偷懒的道理?见识过众多高手刻苦修炼,还有云逸仙子的金玉良言,苏老头自昆仑回来后就改掉睡觉的恶习,日夜无休的苦练。人家是几岁、十几岁就开始修炼,他却是几十岁才入的门,要加倍努力才行呵。别看苏老头起步比较晚,骨子里却是心高气傲,仅仅赶上差距是不够的,他要的是后来居上。

  至于胖子说他偷懒,那完全是一种曲解,胖子的修炼速度是跳跃式的,从筑基到练神期才一年时间,试问修炼内丹的人谁敢去比?

  无论如何,苏老头也是半个徒弟,受点好处是少不了的,不过现在却不是时候,人一旦有了依靠就能学会偷懒,走投无路才能奋发图强,胖子自以为是的胡思乱想。

  “师父这趟回成都来有什么事吧?如果是世俗的事,或者我帮得上忙。”老于世故的苏老头见胖子眉头不展,小心奕奕的问道。

  王浩喝了口茶水,说道:“哦,我要找一株千年人参,别人推荐我来成都寻找,说是一个容貌俊美的青年手里有,你也知道,成都这地方最富裕就是人,到什么地方去找?”

  苏老头虽然对修真初窥门径,多年经商倒是认识不少商贾,其中当然不缺少贩卖药材的,而且,中国人有收藏人参的好习惯,尤其是巨富之家。

  “千年人参虽然难求,有心一定能找到,我给几个老朋友留个信,叫他们帮忙留意,您说的青年我也叫人去找。”

  要不怎么说人老精,鬼老灵呢?无论说话、办事都让人舒心。实际上有个徒弟蛮不错的,不过考虑到苏老头的年纪,还有和苏雪的特殊关系,胖子连忙打消了念头。

  连续三天的时间里,各地纷纷传来消息,全部关于千年人参。苏老头的能力不容小觑呵,随便几个电话顶过别人跑断腿,不过多数消息毫无价值,都被胖子无情的淘汰掉。

  “师父,您看也不看就能确定是假的?”苏老头回绝对方后挂断电话,几天来,他每说一句话他都会在前面加上师父二字,胖子懒得和他计较形同默认了。

  王浩知道他并非抱怨,而是出于好奇才询问,回答道:“我就知道你会问出来,首先你要明白一件事,正常情况下,人参是活不到千年的,就像人活不过三百岁,千年的人参非精即怪,不是普通人能够采集。另外,凡是将人参装进盒子里的,或者是从拍卖行拍来到的,也统统不用问了。”

  苏老头虽然还是好奇,继续追问怕胖子不悦,硬生生的将剩下的话吞了回去。依照王浩的交代,苏老头迅速将手头上的讯息过滤一遍,保留下来有价值的消息共有两个,第一个消息来自他的一位巨富,据说家里保存着千年老参,苏老头还特地试探了一番,对方始终说不方便拿出来,胖子这才动心。

  “但愿别叫我失望,我们现在就出发,别叫人家抢先了。”胖子见到希望,片刻也待不住,蹭的一下自沙发上跳起来。

  “师父!此人是我的一位旧识,家里也不是很缺钱,求参用钱恐怕不行,过两天是他女儿十八岁的生日,他刚才约我到时候出席,顺便谈人参的事。”

  知道走不了,胖子立即坐回沙发上,对方何止家里不缺钱,让苏老头说不缺钱的,分明就是巨富之家了,说不定是哪家豪门呢!

  若是登门购参,说不定当场就会被赶出去。人家既不是药贩子,又不缺钱用,干吗出卖祖传人参?应下了苏老头的要求,多半是看过去的面子,所以,还是老老实实准备寿礼,前去登门拜寿比较妥当。可是一个十八岁的小丫头片子,过的什么寿呀?胖子十岁后就没有做过生日,不过,每年到了他生日的那一天,奇珍异兽都是战战兢兢,通常胖子会大搓一顿来补偿自己。

  “师父您先歇息,我去准备好寿礼。”苏老头的目标是万事不叫师父操心。

  豪门间馈赠礼品非常讲究,而且基本上是不计成本的,如果礼物送的不对,寒碜的可是自己,苏老头的威望倒无需顾虑太多,心意表达到了就行。别看老头在修真造孽兮兮的,在商业圈可是翻云覆雨的人物,素来以强势的手腕著称,说他是华商的精神领袖也不算过分,沉寂了多年可是虎威仍在,请到这样的客人,主人也特有面子。

  考虑到苏老头一番孝心,胖子心安理得的接受了,反正老头攀上了自己,今后少不了他好处。虽然猜到对方的家世肯定非富即贵,听说是大名鼎鼎的唐家,还是叫胖子迟钝的神经颤动了一下。但是并非摄于唐家的财势,却是善名。

  提到巴蜀的唐家,人们会自然联想到两个字,慈善。脑海会浮现出一幢幢希望小学,贫困山区的孩子们有东西吃,有衣服穿,有书读。四川境内,至少半数以上的贫困生享受着唐家的慷慨,每次父亲提到唐家都会换上一副敬畏的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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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0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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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一章 蜀中唐家(中)

  虽然说如今的世道人心不古,人们对大善之家还是买账的,人家可是上千年的老字号,绝非暴发户一时的心血来潮。
  蜀中多山,自古盛产各类草药、异兽,而唐家久居在巴蜀,占尽天时地利,世代以行医和卖药闻名,悬葫济世,活人无数,巴蜀历史上几次受灾,都有唐家赈灾的记录。不过胖子喜欢阅读武侠小说,坚持认为唐家最擅长的是毒药,还有暗器。这种想法如果被老爸知道,非要被吊起来打不可。

  如果换成别人,参加此种宴会肯定会选择西服,那毕竟是唐家千金的生日派对,据说唐家的小姐十几岁就出国留学,从小接受西方的教育和文化,举行的派对那也是西式的。这个基本上也不能说是崇洋媚外,貌似中国的文化里,没有给闺中女孩祝寿的习惯,应该说连抛头露面都不行。

  不过你如果请教苏老头该穿什么,他肯定是说爱穿什么就穿什么,苏老头喜欢传统的唐装,所以选择了一套蓝色的,颜色搭配比较好,看起来也不扎眼,而且还带给人很中国的感觉,可以想象,那注定要成为宴会的焦点。

  王浩可不肯跟着他出风头,中规中矩的穿了套西服,不过是休闲的,棕色,看起来不拘谨,也不会太随意,如果不准备出风头就要学会中庸之道。这身行头加上微胖的体态,给人老成持重的感觉,自然的和唐家千金划清了辈份。

  不出所料,苏老头一出现,立即在宴会掀起一阵波澜,相识的人纷纷过来套近乎,有很多仅仅是以前说了几句话的,苏老头哪能记得是猫三狗四?草草应付两句就凉在一边,即便如此也忙得无暇分身,更别说还有些压根不认识的人,跑来准备结识一番呢。

  宴会原本就是交流的场所,除了少数献殷勤的公子哥,多数客人是为了联络感情,另外在宴会上结识有用的人。苏老头可是昔日曾叱诧风云,一晃眼有十年不曾出现过,此次露面谁知是不是准备复出?

  苏家的生意传到第二代,虽然涉及的领域更深、更广,但是影响力还有锋芒都大不如前,熟人都知道苏老头还不到古稀之年,这个时候复出也不奇怪。

  胖子的身份是苏老亲戚,是八杆子打不着的那种,胖子可不喜欢热闹,所以选择低调登场,人们走向苏老头的同时,仅仅是向胖子报以微笑,可有可无的感觉很舒服。不一会儿,胖子就悄悄溜号到食品区,架子上摆满了各式糕点,有中国传统的,也有西式的,唐家聘到个好厨子,王浩连续吞下几块糕点后得出了结论。

  蓦然,熟悉的身影自眼前晃过,桃花粉面,明眸皓齿,青丝如云,好一副标致的模样。胖子却腾的一下无名火起,心中暗骂。“死兔子,居然又跑来唐家招摇撞骗,等会儿只要你敢出手,不对,应该是张口,小爷立马叫你当众出丑。”

  这人正是当初在唐老家招摇撞骗,被自己戳穿的小道士,死兔子。如今脱掉了道袍,换上了合体的西服,俨然是风度翩翩的美少年,不过怎么看都像吃奶长大的,未免也太嫩了点。

  作为骗子永远都必须保持机警,兔子也发现了胡吃海塞的胖子,不过仅仅是看了一眼,便若无其事的移开目光,仿佛胖子就是隐形的,这不由叫胖子更火,好定力!继续装!

  胖子暗暗发誓非叫兔子出丑不可,说实话,假如兔子不是趾高气扬的德行,胖子还真懒得和他作对,胖子那是什么身份呵,犯得着和个骗子较劲吗?第一次那是为了帮苏雪,迫不得已才戳穿兔子伎俩,胖子和唐家可扯不上关系。不过兔子也未免太气人了,被人家拆穿还死不认账,要不是胖子见识过人还真拿他没办法。

  尤其是那双眼睛,忽闪忽闪的,让胖子有种扁人的冲动。将整团的龙须酥塞进口中,用力大嚼起来,仿佛咬的是兔子骨头。

  假如不是有各自的目的,宴会是件很枯燥的事,人们继续着无聊的话题,认识一个又一个有用,或者无用的人。

  好在胖子喜欢美食,美味的糕点可以帮助他打发时间,拍拍饱满的肚子,王浩不禁对唐家的厨子肃然起敬,如此高人不结识一番实在可惜。

  厨师当然是在厨房里,联想到厨房,胖子兴奋得两眼放光,看看左右无人,蹑手蹑脚的朝厨房摸去。组织一场有规模的酒会,仅仅一名厨师是不够的。而且胖子对糕点情有独钟,寻找的应该是面点师,不过一切都不重要,反正胖子来到了厨房。厨房里没有厨师,不光是没有厨师,连一个人都没有。

  厨房里也没有美味佳肴,不锈钢的餐台收拾得格外干净,蚂蚁爬到上面都要拄根拐棍,待客用的糕点早就端出去了。

  难道要白来一趟吗?幸亏胖子有过人的嗅觉,在厨房角落发现一碟炒粉,因为放的位置非常隐秘,险些错过。

  非常明显,炒粉是故意放在那个地方的,胖子发现炒粉后面有扇门,那是一扇无法进出的门,因为有整排的餐柜挡住,如果要移开餐柜,至少要十多个青年齐心协力,而且不能有兔子那种类型的。

  虽然无法进进出出,门却可以欠开缝隙,胖子稍微目测了一下,伸进一只手绰绰有余。既然做出了一碟炒粉,为什么要偷偷摸摸呢?

  仔细的观察一番,小小的一碟炒粉,却将色香味的意境发挥得淋漓尽致,珍贝、鱿鱼,各种材料巧妙的搭配在一起,既不单调,也没给人拼凑的感觉,可以说是恰到好处,若非费尽心思决计弄不出这种效果。

  胖子端起炒粉放在鼻端,感受大海的气息缓缓流淌。

  难道是厨子特地为小情人烹制的?又怕被别人发现,所以悄悄将炒粉放到这个地方,等大家都走完了再悄悄回来取?

  唉,人类的劣根性呵!

  厨子呵厨子,既然是你要浑水摸鱼,怨不得胖子趁火打劫了。王浩露出魔鬼般的笑容,娴熟地抓起了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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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0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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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二章 蜀中唐家(下)

  一碟炒粉,一杯啤酒,品尝起来别有一番滋味。王浩津津有味地享用,脑海里幻想着厨师吞苍蝇的表情。
  突然,门外响起细碎的脚步声,就是那扇无法进出的门。好戏登场了,虽然脚步声微不可闻,不过胖子耳朵是竖着的,等你好半天了!

  “有没有人?”门缝里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很小,很轻,很柔美,分明是害怕被别人听见。

  “没有。”胖子心中暗道,敏捷的移动到门边,活像个大灰狼。

  门轻轻的欠开缝隙,伸进一只柔白细腻的小手,目标是那碟炒粉,如今是个空盘了。

  既然出现就别想逃走!胖子萌生恶作剧的念头,一把将她抓住。小手比面团还要粉嫩呵,柔软、滑腻的感觉吓了胖子一跳,连忙收掉些力道,生怕弄伤了女人。

  难怪厨师拿她当成个宝贝呢,保养得不错呀。

  反正隔住门,外面的人瞧不见里面,胖子冒充厨房的工人,吼道:“有人来偷东西,大家快来,我抓到个小偷!”

  女人急了,用力想要挣脱,可惜无济于事。别说是练神后期的修真者,即便是普通胖子她也无法逃掉。

  几番尝试无法挣脱,女人终于选择妥协,不再挣扎。

  “放掉你也可以,我有什么好处?”胖子坏坏的笑道,为了不弄伤女人,再次将手放松了些。谁知女人的柔弱是装出来的,趁他放松警惕突然间抽手,瞬间发力居然是纯熟无比,一个武者和一个修真者,如果比拼的是实力,赢的人一定是修真者,那种毁灭的力量不是锻炼肉体可以做到。

  可是如果比拼的是技巧,多数是习武者占便宜,修真毕竟不是为了争斗,经验上难免有些欠缺。

  胖子倘若强行发力也能将她制住,练神期实力拧断钢条绝非难事,却害怕会伤害到她,开个玩笑无伤大雅,伤到人就不美了。

  那双小手逃走的时候,柔滑的肌肤如同丝绸擦过指尖,惹得胖子心里痒痒的,凑近鼻端还能闻到余香,舒服。

  女人逃走时挂断了手腕上的佛珠,珠子像雨点般洒落下来,滚落到不锈钢的餐桌上,发出“叮叮当当”悦耳的轻响。每一颗珠子都是圆润饱满,呈现出惊人的艳绿,行家一眼就能看出是正宗的缅甸天然翡翠,而且还是其中的上品,老坑绿。

  “我就是开个玩笑而已,用得着这么认真吗?”胖子小心将珠子一粒一粒的拾起来,总共一十八颗子珠,包括佛头,还有一条柔韧充满弹性的丝线。虽然胖子对宝石是外行,仍然能看出手珠不是一件凡品,搞坏人家的东西难免有些内疚。

  如果手珠对女人重要,她肯定跑回来索要的,不如留在厨房里等她,反正厨房里面没人,王浩一屁股坐在餐桌上,耐心的穿起珠子来。

  别被胖子的外表欺骗了,精细活可一点都不含糊,不一会就将手珠穿好,连绳结处也做过精心修饰,恢复到最初的原貌。王浩这才舒了口气,还给主人就功德圆满了。

  外面传来喀登一声脆响,建筑陷入了一片黑暗,吹个蜡烛而已,难道连厨房也关灯?黑暗难不倒修真者,刚好适合掩藏形迹,王浩大摇大摆回到宴会。

  为了不至于引起混乱,大厅里事先点了蜡烛,据说在西方白色代表清纯,纯洁,神圣,可毕竟是在中国,在家里点上白色的蜡烛,无论如何都让人不舒服,一张张写满祝福的脸,在烛光下忽明忽暗,给人鬼气森森的感觉,不知道的还以为家里老爷子挂了呢。

  王浩压住笑意回到苏老旁边,此时房间里已经唱起了生日歌。

  苏老头见他回来才稍微放心,诚惶诚恐的询问道:“师父,您刚才去什么地方了?我以为您提前走了呢?”

  “我饿了,到厨房找点食物。”王浩对自己的所为直言不讳,抬眼望向宴会上最亮的地方,那是巨型的三层蛋糕,或者是四层,也许是五层,往下的部分因为有人挡住,看不见,只能依据高度来做出大概的判断。

  蜡烛旁边站着一个妙龄女孩,当然是一名美女,这种时刻任何女孩也美丽。不过和唐家耀眼的光环相比,她的美丽给人不过如此的感慨。

  同样是穿着一袭白色长衫,却看不出卓月的出尘,也比不上拓拔舞的妖娆。

  假如你在春熙路上见到她,注定会眼前一亮,美女!不过也仅仅是这样而已,你很快就会看见第二个美女,然后是第三个,这个时候你已经忘记了她长什么样子。

  不过她始终是个漂亮的女孩,和春熙路的美女没有关系,平凡,清纯,如果你非要将她和拓拔舞,和卓月相比,非要和唐家的光环匹配,那显然是在强人所难。然而她的确是唐家的千金,不可避免的要面对一切,所以她逃去欧洲读书。或者她并不是那么不堪,胖子能从旁边的帅哥的眼神里看到一种叫做渴望的东西,当然了那种渴望也许既来自唐家的财势,也来自女孩本身。

  出道以来结识的美女虽然不多,可是个顶个全部都是极品,不知不觉间胖子眼光变得挑剔。

  女孩将双手放在胸前许愿,脸上的表情充满了祥和,樱桃小口轻轻张合着。只要她肯出声,再细微也逃不过胖子的耳朵。

  “请保佑我找回失去的手珠,那是祖母留给我的东西~我保证以后不到厨房偷吃。”声音说不出的轻柔,却是让胖子大吃一惊,难道那串手珠是她的?她可是唐家的千金小姐,貌似没必要偷吃,叫人送到房间就行了。王浩满腹的狐疑,目视着女孩在众人协助下吹灭蜡烛。

  多朴实的愿望呵,仅仅是要找回失去的东西,还要付出不能偷吃的代价,在胖子的观念里,这代价太残酷了。

  女孩的确是唐家的千金,名叫唐倩,和苏雪一样在国外读书,不过她是半工半读,家大业大的唐家并未将慷慨恩泽到后代身上,而是教他们学会自立。所以女孩没有千金小姐的骄纵,却有着豪门良好的家教,她不会躺在床上吃东西,更不会将工人呼来喝去,人和人之间应该是平等的。

  肚子饿的时候,她喜欢跑去厨房找东西吃。至于那扇小门的秘密,厨房的人基本上都知道。唐倩很小的时候就发现那扇门,透过门缝露出可怜兮兮的小脸,找厨房的师父要点吃的。她就在门的外面等,唐家的规矩很严,子女不敢进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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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0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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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三章 兔子(上)

  谁会拒绝唐家小姐这点小小的要求?厨师如果有事不在的时候,还叮嘱别人留意小门的动静,假如所有人都有事情要离开,或者是厨房要收工的时候,厨师就事先准备一碟吃的,放在门缝附近,伸手就可以取到的地方,只有小姐才到这里找伙食,渐渐的,在那扇小门成了唐倩的专利。
  可惜胖子并不知情,所以才吓坏了女孩。祝贺的声音不断,赠送的贺礼不断,礼品也许是世间最大的浪费。不过没有礼物,或者礼物寒酸也是行不通的。老祖宗留下的传统,连苏老头也不能免俗,他送的礼物是一枚古玉,估计是以前别人送的,以平常人的目光来看,应该是顶级的货色,当然无法和法宝相提并论。这是礼物的另一个用处,可以当作礼物再送出去。苏老头送玉也是绞尽脑汁,他的身份送别的不合适。

  “苏爷爷,苏雪为什么没有来?听说她办理了休学,是不是家里出了事?”原来唐倩和苏雪的关系还相当的不俗,比两家大人的关系要近的多,而且两个女孩都在英国读书,平时当然少不了混在一起。所以苏雪办理休学她第一个知道。

  在国人的思想里,休学等同于辍学,除非家中发生重大变故,没人会同意子女休学。苏家的生意虽然大不如前,得益于苏父破釜沉舟的勇气,始终保持住民族产业进军欧洲的旗舰地位。近来在欧洲发展接连受挫,商业圈里的人都有所耳闻,嘴上不肯说出来而已,有人甚至怀疑苏老为此重新出山,要知道,之前就有七家国外银行放出话来,只要苏靳河肯出山,他们将联袂采取最大限度的合作,不过此条件仅限于苏老头,他的儿子不够资格。这些声音商圈的朋友都听得见,所以没人认为苏家真的一蹶不振了。

  提到这样的话题,苏老头的脸上难免不大好看。

  唐倩的父亲立即教训道:“臭丫头胡说什么?苏雪是生病才辍学,不是,应该是休学,什么叫家里出了变故,快向苏爷爷道歉!”

  唐倩并非不知轻重的人,只是对商场一窍不通,这也不能怪她,唐家的女人是不准沾生意。

  苏老坦然的一笑。“唐杰,你何必要责怪孩子呢,她也是为朋友担心嘛。在场的诸位也许都知道了,苏家在欧洲发展受挫,目前还面临小小困境,说来惭愧,商业的圈子说小不小,说大不大,消息传得比风还快,说不定苏家遭遇困难,我是最后才知道的。也许,我的出现让大家有种种猜测,为什么我来参加孩子的派对?是不是有重新出山的企图?我的回答仍然和十年前一样,有生之年决不过问苏氏生意。我不赞成苏氏进军欧洲,但是既然去了,就没有无功而返的道理,我的儿子没有叫人失望,他还在战斗,无论成功与否我都不插手。我来唐家为了两件事,首先是求一株千年人参,另外,我要为唐倩过生日,我是看着孩子长大的,你们也听见了,她管我叫做苏爷爷。”

  谣言止于智者,何况苏老头铿锵有力的声音本来就是一种说服力。

  如果苏老头肯出面,说不定顷刻间力挽狂澜,可是老人就这么放弃了,下面的人也从窃窃私语转为唏嘘不已。苏家的后代并非不行,可是火候上还嫌不够,而且很难超越老人当年的锋芒。

  “苏老的决心和魄力叫我们做晚辈的汗颜呵。”唐杰唏嘘道,本来还要找机会劝说苏老头复出,如今实在说不出口了。唐家对后代的培养同样不遗余力,可是和苏老相比仍旧差得太远,有谁放心将毕生成就的事业交给儿子,从此不闻不问,这一切都发生在苏老壮年的时候。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苏靳河的时代过去了,儿孙自有儿孙福,我能管他到什么时候?”苏老头坦然一笑,别人都认为他是锻炼儿子,有谁知道他是真的放下了。

  送礼的人渐渐散去,随后就有男子来请唐倩跳舞,估计也是名流家族的小开,但是都被她一一回绝,她就像小羊羔般依偎在父亲旁边。唐家的家教极为严格,她不敢擅自离开父亲旁边,也不敢在长辈们聊天时插话,活得够累的。

  无聊的话题也让胖子哈欠连天,引来唐倩不时的掩嘴偷笑,总算在无聊中找到些乐趣,她可不敢像王浩那么夸张,敢在长辈的面前打哈欠,可能刚张开嘴,父亲的巴掌就抡到脸上了。王浩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和苏老头一同出现,依照亲戚的关系推断,也该是她的长辈了,尊重还是应该有的,所以偷笑。

  不过仍然被胖子察觉了,心思一动,说道:“唐小姐,我不知你今天过生日,所以也没准备礼物,空手上门也不好看,不如送副手珠给你,希望你不要嫌弃。”东西总要物归原主,领略过唐父的威严,胖子心里有数。此刻若不想想办法,以后很难接近唐倩了。

  唐倩还没有搞清楚状况,手心已经多出件东西,圆溜溜,凉飕飕的,那种感觉实在太熟悉了,这串手珠从十三岁的时候,就带在她的手腕上,再没有取下来过。根本不用眼睛去看,也能知道是它没错,唐倩甚至能说出手指碰住的是第几颗。

  明知道胖子就是厨房里的坏蛋,明知道是这个家伙扯断手珠,唐倩在父亲的面前仍然不敢造次,不仅要帮忙掩饰,还要向胖子道谢,语气中透着委屈和无奈。如果让唐父知道她到厨房偷吃,被人家撞破还弄断了家传手珠,说不定要怎么修理她呢。

  唐父虽然见胖子鬼鬼祟祟,但是并未起疑,年轻人害怕礼物寒酸丢人,这也没有什么值得奇怪,而且胖子事先声明了没有准备,仓促间能拿出什么好东西来?唉,我唐家是那种嫌贫爱富的人吗?更加不会挑剔人家送的礼物。唐父对胖子表现不满,但是也不肯直说出来,微微一笑,转过头继续和苏老头聊天,全然不知女儿的郁闷。

  成功的玩了招瞒天过海,王浩不免有些得意,要死不活盯住唐倩。这个女孩简直夸张,好歹也是唐家千金,居然到厨房偷东西吃,被人发现了还会紧张,家传手珠掉了都不管。

  枉费她还学了身本领,刚才脱出控制的手段,分明就是上乘的武学,居然胆小到这个地步,实在有趣,难道她不会生气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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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四章 兔子(中)

  宴会临近尾声的时候,话题才终于转入正轨,唐父先行离开,却将女儿留下,说是去去就来。千年人参糜足珍贵,当然要小心的收藏,保存在家族禁地里,除了家主无人能进。
  “刚才是和你开个玩笑,你别介意!”趁着唐父离开的绝佳时机,王浩抓紧时间向女孩道歉,欺负老实人终究不光彩,胖子仅仅是贪玩,可没有变态倾向。不过修真者的骄傲使然,语气漫不经心,给人缺少诚意的感觉,仿佛是为了让自己心安,事实上的确如此。

  唐倩猜不到有人敢在长辈面前如此放肆,苏爷爷居然不闻不问,就像是压根没有听见,本来想要说点什么的,又硬生生的忍了回去,同样是不说话,境界比卓月差了好多,给人一种痛苦的感觉。

  胖子不由发出叹息,如今的女人都不喜欢说话,还是不喜欢和胖子说话?胖子无意自讨没趣,道过歉后就随即沉默。气氛变得有些尴尬,片刻后唐杰去而复返,手上拿着长条形木盒,枣红颜色,上面贴了张黄色的符咒。

  奇怪的包装吸引了不少眼球,因为事先有提及过,人们大多能猜到里面是千年人参。人参大家都见过,上了千年的就稀罕了,不少人找借口围过来,准备一睹真容。

  用玄门手段禁锢人参!王浩露出一丝笑容,需要用这种手段来禁制,说明的确是千年人参,不过也隐约升起一丝担心。上面的符咒是玄门手法,不过是用来禁锢精怪的,虽然能防止参精逃脱,却不适于长期保存。人参成精仍然无法脱离本体,失去生存环境就会枯萎,那样的话实在太可惜了。

  “千年人参就在盒子里,当初唐家得到这宝贝,全是依仗高人相助,那位高人用法术将人参困在盒中,并且再三告诫,千万不可打开盒子。”唐杰言明不准备打开盒子,围观的宾客们不免有些失望。

  千年人参一旦从囚禁中脱困,入土则遁,寻常人很难再次禁制,唐杰不开盒也有道理。不过胖子却替他惋惜,千年人参即使再神奇,失去生命也会大打折扣,至少在炼丹师得眼里一钱不值。

  刚要出言提醒,一张俊俏的小脸却出现在视野里。

  “死兔子!我就知道要跳出来!小爷看你如何出丑。”王浩连忙来个紧急刹车,满心期待的望住兔子,千万别露出你的小尾巴,让小爷抓住了叫你好看。

  骗子不会默默无闻的混在人群里,通常情况下他们语不惊人誓不休,兔子刚出现就抛出中磅炸弹。“如果各位希望一睹千年人参的真容,我倒是可以帮上忙,不过,希望大家做好准备,说不定你们会失望。”

  第一步是引起众人的好奇心,兔子显然获得成功,接下来该实施第二步,欲擒故纵。果然,兔子放出狂言后不再言语。

  胖子则是悄悄弹个响指,全中,悄悄躲在暗处观察,发现兔子并非一无是处,还是非常有潜质的,不过是在行骗的技巧上。

  唐杰并非傻子,对来历不明的客人还是有戒心的,不过生日宴会邀请的客人为数众多,加上每个人都有带同伴前来,一时半刻也无法摸清楚兔子的底细。再看看兔子的模样,唇红齿白,眼神明亮,甚至有点灼人,不像骗子的闪烁不定。

  犀利的目光继续向下,较巧玲珑的下颌,修长粉嫩的脖子,好一个俊俏的美少年,可惜错投了男儿胎,他若是个女人,至少比女儿美上三分。

  蓦然,唐杰愣住片刻,刚毅的面颊绽放出笑容。“倘若客人无法一睹人参,唐杰也会觉得过意不去。小兄弟如果有办法成全,唐杰感激不尽。不过小兄弟说我们会失望,不知道该作何解释?”

  兔子装腔作势的瞟了眼盒子,然后才冷冷的哼了一声。“据我所知,蜀中唐家也是医药世家,我倒要请教一个问题,人参为什么叫做人参?”

  出身于医药世家的人,连三岁小孩都知道答案,唐杰却知道他另有所指,浅笑道:“愿闻其详。”

  这里毕竟是人家的生日派对,兔子也不敢造次,稍微卖个关子就回答道:“人参叫做人参,除了是因为好的人参呈现人形,还因为人参和人是一样的,拥有生命。用古法脱水保存的人参,注定会夺走人参的生命,实质上和萝卜干差不多。当初帮助你们的高人,或者道法确有过人之处,不过对药物却是半吊子,这种禁制的方法,不出三年就能让千年人参失去生命。”

  看不出死兔子还有些门道呢,就是嘴损了点,脱水保存人参是常用方法,药物的成分基本上不会流失,如果仅是用于治病,足以保存住药效了,绝不是什么萝卜干!不过失去生命的人参虽然能保持住药效,却再无神奇可言,炼丹是不可能了。

  千百年来,脱水保存人参早就成了金科玉律,其余的方法闻所未闻,即便有了也得不到承认。兔子这次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等下看你要如何收场?

  “哦,那小兄弟认为人参该如何保存呢?”唐杰虽然依旧谦虚,眼神中却露出笑意。

  “对呀!难道找个花盆种起来?还是像水果一样冷藏,或者趁新鲜的时候吃?”王浩躲在后面浑水摸鱼,大声的起哄,成功的人都善于借用群众的力量,胖子的话立即让宾客一阵哄笑,连唐倩也禁不住悄悄偷笑,这分明就是痛打落水狗。

  “当然不是。”兔子虽然狼狈还不曾失掉方寸,转过头立即看见坏笑的胖子,立即就认了出来,这个家伙分明就是故意捣乱,不由恨得牙齿痒痒,编贝细齿喀喀做响,看得胖子一阵心疼,咬碎了怎么办?

  别的不敢夸口,说到对珍稀药材的见解,兔子的见识绝对一流,而且颇为自负,刚才跳出来就是为千年人参不值,要不然何必给自己找麻烦呢?她当然知道该如何保存人参,不过那可是家传的秘密,哪有告诉别人的道理?何况宾客多数是商贾,对药物知识一窍不通,即使说出来也没用,只会伦为别人的笑料。

  可是,不说出来该如何收场?还有胖子得意的嘴脸,实在叫兔子忍无可忍,一双美目停在胖子脸上,像是在喷火,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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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0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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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五章 兔子(下)

  人家兔子这次可没有行骗,对人参的解释虽然偏激,也是依据事实稍微夸大,反倒是胖子,明知道兔子说的在理,不肯出面帮忙就算了,还躲在后面煽风点火,这种做法未免不地道,有道是做贼心虚,两道目光碰撞的时候,胖子若无其事的避开了。
  兔子将一双凝水美目瞪的溜圆。“人参的保存方法是我祖传秘密,我不会将它告诉任何人,你们唐家用木盒装千年人参,外面还用玄门手段禁制,无非是害怕参精逃脱,对不对?”

  唐杰以家主的身份当然不肯抵赖,坦然承认。

  兔子咬牙切齿道:“我敢打赌,里边的参精早就挂掉了,你现在尽管可以打开盒子,如果里面的参精还活着,你可以向我问罪。还有你,死胖子,你刚才不是吆喝得最凶吗?现在连主人都承认害怕人参逃脱,你还有什么话讲?”

  王浩用手指点点自己的鼻子,委屈道:“我什么时候吆喝过?说话可得负责任的,小心我告你诽谤!”

  哪有人转身就不认帐的?兔子气得俏脸通红,质问道:“有没有吆喝过心里清楚,我说千年人参已经挂掉了,只问你敢不敢和我打赌?说不定你根本不懂我在说什么,索性承认自己缺少见识,我可以不再计较。”

  苏老头对胖子奉若神明,哪容得他如此的放肆,怒喝道:“小子不识好歹,上次你来老夫的家里行骗,老夫当时心软放你一马,谁知道你又跑来唐家捣乱,当真要老夫动真火不成?”

  泥菩萨还有三分的土性,胖子见她咄咄逼人,不禁升起一团火气,先挥手阻止苏老头,然后走到兔子的面前,狠声道:“过去的事情我既往不咎,既然人家有胆子上门叫嚣,我哪有不奉陪的道理?难道我会怕个兔子不成。”

  说话间走到青年的面前,一字一顿的说道:“死兔子!既然你咬定人参已经挂掉,我就赌人参仍然好好的活着,而且假如人参仍然活着,逃脱了自然该由你负责,谁叫你敢于口出狂言呢?不过我倒是好奇你拿什么和我赌?”

  兔子显然未曾考虑赌注问题,既然是赌就要有个彩头才行,在场的宾客们对赌博都不陌生,拥护胖子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基本上胖子的话道出他们的心声。

  “悉听尊便!”兔子一点退缩的意思也没有,可惜空口白牙的难免有点苍白。

  “怎么个悉听尊便?我还是不大明白。”虽然兔子胖子颇有几分姿色,无奈胖子的性取向完全正常,不怀好意的上下打量着兔子。

  奇怪的是兔子居然表现出几分羞涩,下意识转过身体,这种细节当然逃不过唐杰的法眼,脸上的笑意更浓了。

  “这位朋友是和苏老一起来的吧?千年人参本来是要相赠苏老的。不如这样,千年人参无论是生是死,哪怕是逃走也好,我绝不找人赔偿。只为能让在场的宾客一饱眼福,你也别为难小兄弟要赌注了,一场小赌权当是为了助兴,无论输赢如何,我都将千年人参拱手赠送苏老。朋友意下如何?”

  既然是来赴宴,哪能不给主人面子,何况还能白得人参,为什么不好呢?王浩点头表示同意,说实话,青年身上找不到他想要的东西,即便欣赏兔子尚有几分才华,可是王浩绝不肯找个兔子合作,比起刁钻狡猾的兔子,王浩更喜欢老谋深算的李芦。

  询问过苏老头以后,唐杰才吐了口气,转过头说道:“既然二位都没有意见,我现在就要开盒子了。”

  王浩无所谓的耸耸肩膀,悄悄的将真元释放开来,刹那间将整座建筑连同花园全部控制在手中。练神后期可以释放出骇人的破坏力,可以御剑飞行,在凡人眼中基本上等同于神了。千年人参即使神奇,也是刚成精不久,不成什么气候,略施小计就能手到擒来。

  本来胖子还准备放一丝真元进入盒子,一探究竟,谁知小小的一张符咒却藏着莫大威力,仿佛是专门对付无形力量的阵法,强行闯入非落个灰头土脸不可。

  无功而返却让胖子放心不少,如果单纯要禁锢千年人参,用不着如此强悍的阵法。随便找一张符封住就得了,当年的高人多半知道如何收藏人参,联系上唐杰脸上的表情,胖子很快得出肯定的答案,果然姜是老的辣呀。

  胖子本来准备略施小计,让千年人参“起死回生”如今看来完全没有必要。

  既然唐杰是胸有成竹,当然不怕人参逃脱了,不对!他是要故意放人参逃脱,当然不是真的逃脱,而是让别人以为人参逃脱,这样他就可以保住人参,同时也好和唐老有个交代。

  难怪说什么拱手送人,完全就是个幌子,反正人参会丢失,当然怎么说都行。居然想要瞒天过海,休怪小爷要趁火打劫。

  胖子原本准备留下些好处的,至少超过千年人参的价值,可是现在发现唐杰的企图,立即改变了主意,既然你要玩花样,小爷我奉陪到底。

  唐杰的大手已经撕下符咒,老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盛,枣红木匣刚开到一半,缝隙里闪出刺眼的金芒,在场宾客纷纷闭上眼睛。

  黄金参!年寿至少在两千年以上!难怪唐杰冒险也要留住,换成是自己也不肯送人。唐杰也是有苦衷的,家传至宝岂有交换的道理?更别说是送人。可是苏老开了口也不好回绝,迫不得已只好出此下策。不过他不是预先计划,刚好碰上兔子多事,临时性的灵机一动。

  唐府就是一座巨型的阵法,千年人参或许能逃出木匣,却逃不出唐府高墙,除非是插上了翅膀,东西留在唐府还怕找不出来?这就是唐杰打的如意算盘,不过,注定会偷鸡不成蚀把米,因为他碰到了胖子。

  黄金参的光芒固然能让人闭上眼睛,什么也看不见。可是对练神期的修真者毫无用处,符咒撕开的瞬间,胖子已经催动真元乘虚而入,牢牢锁住了人参。人参逃出木匣没有如愿以偿的遁入地下,而是撞进了胖子布下的天罗地网。

  禁锢了六百年的黄金参,脱出牢笼来不及喘口气,就再次落入胖子的魔爪。右手奇快打出印决,确定禁锢住人参后,立即丢入星蓝戒指,整个过程在眨眼间完成。

  搞定一切胖子也乖乖闭上眼睛,不过他的脸上挂着浓重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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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0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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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六章 黄金参(上)

  一切都是那么自然,顺理成章,金光消退的时候,人们看到空荡荡的盒子,除了黄色的丝绸铺垫,里面什么都没有。但是没人认为里面本来就是空的,而是都相信里面确实有千年人参,趁盒子开启的时候跑掉了。有的宾客甚至条件反射的低头寻找,瞧在胖子的眼里除了好笑再无其他。
  还能笑出来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自以为瞒天过海的唐杰,不知情的人还为他的气度折服呢,另一个则是施展偷天换日的胖子,任谁白捡一株千年的黄金参也要偷笑,现在连人情也不用欠唐家的,谁让他们要玩花样呢?这叫做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另外,王浩还赢得和兔子的赌约,虽然没有实惠的赌注,可是看到兔子出丑毕竟是件很爽的事情。

  不错,兔子此刻的脸色非常的难看,面色同样难看的还有苏老头,就算不懂得千年人参的神奇,对人情事故却是看得无比透彻,这种伎俩哪能骗过他的眼睛?不过,虽然隐约猜测出一些端倪,无奈拿不出证据来,何况人参是别人的,不肯交换也没办法,自己凭什么跳出来指责。不过唐杰的做法确实可恶,不方便大可以直接说出来,何必要玩这种把戏?如今自己的老脸往哪搁?苏老头现在不怕别人,唯独害怕让胖子失望,那可是关系到拜师大事。

  “千年人参的确是妙用无穷,苏老头今天算是开了眼界,领教,告辞!”说话声音冷得像冰,看也不看唐杰一眼,转身就走。

  敢给唐杰脸色看的人屈指可数,苏老恰好就在其中,要不然唐杰何需玩这种把戏?无奈仍然被看穿了。苏老是出了名的眼里不揉沙子,这一去是否意味着什么?苏家和唐家的关系到此为止?以苏老的关系一定做的出来,如果明说有难处,事情或许不至于无可挽回,唐杰不敢再细想。

  王浩保持住一贯的风度,笑容春风般挂在脸上,临走前还微微向唐杰欠了欠身,当是感激他的成全,当然只有胖子才清楚意思,有时候风度也是实力的体现,比如说现在的胖子,在凡人的世界里没什么能叫他动容,一个春风得意的人有什么理由不笑?

  苏老头像是做了错事,一路上沉默不语,跟随胖子回到了酒店。

  “你好像有什么心事?”王浩搞到千年人参心情大悦,看不惯他的苦瓜脸。

  “没什么事。”苏老头闪烁其词,哪能骗得过胖子?

  “唐杰玩花样不能怪你,所以你无须自责。而且,他的人参已经在我的手上。”王浩取出黄金参托在掌心。受到真元的压制,千年人参的光芒有所收敛,露出原来面目。果然是上品中的人形,头发、眼睛、鼻子、嘴巴,一样不少,栩栩如生,表情也丰富至极。不过,和传说中的人参娃娃大相径庭,那是个苍老的形象,仿佛是个活了千百年的老人。

  凶狠、恐惧、不安,他的表情让胖子想起了以前的幽灵菇,或者它在唐家的时候还有一线生机,唐家的人不知道如何使用千年人参,若非苏老头上门求参,唐杰有生之年都不会打开盒子,然后是唐家的后辈,世世代代。它可以舒舒服服的待在匣子里修炼,直到有一天修成正果,脱出禁制。

  可惜王浩不同,修真者独有的真元说明胖子有能力使用它,胖子的眼神也说明了这一点,以往的人看到黄金参都是用瞻仰的目光,可是胖子的目光就像在审视一根萝卜。

  “你得到了千年人参!”苏老头惊讶异常的叫道。

  “没有人能在我眼皮底下玩花样,唐杰自以为能瞒天过海,却不知道被我中途调了包,呵呵~唐杰如果发现千年人参真的消失了,表情一定是非常的有趣,此刻也许肠子都是绿的。”胖子说话时不禁有几分得意。“忘记给你解释了,这可是珍贵的黄金参,即使没有上千年的寿命,也是求之不得的宝物,而且此物极富灵性,不出百年就能修出灵觉,借助土遁移动,懂得逃避威胁,自动选择合适的环境修炼,所以人类很难寻找到它。可惜唐家的人不识货,要不是碰上小爷,黄金参迟早能修成丹仙,要脱困那是易如反掌,到时候唐家说不定面临灭门之祸,精怪比人类小气的多,黄金参一旦脱困非向他们报复不可,说起来我还是他们唐家的恩人。”

  “呸!分明是你居心叵测,盗取别人家传宝物,还要说得冠冕堂皇,你们人类最丑陋虚伪。”黄金参明知道脱身无望,索性破口大骂,先落个痛快再说。

  “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别以为修成丹精就能嚣张,别人就奈何你不得,再过几天小爷就炼掉你,看你让别人吞进肚子的时候,还有没有现在的嚣张?”王浩的目光就像盯住一块肥肉,为什么要让自己撞上黄金参呢?用它拉丹简直就是种浪费!要知道,炼归元丹可是给别人用的,能不心疼吗?管他的,落日方长,以后好东西多着呢,王浩自我安慰一番才算平衡了些。

  生与死的命运突然拉近至眼前,黄金参的骄傲顷刻间荡然无存,就剩下磕头求饶了,如果它能做到的话,也不知道从何处学来的阿谀奉承,溜须拍马,一股脑全用在王浩的头上。

  能叫一个千年参精赞美,感觉还是蛮爽的,王浩享受时突然冷笑。“别以为说两句好话就能让我放过你,比你口才好的家伙我都见识过,我倒希望你能骂我,这样我炼掉你的时候更有快感。”

  胖子并非胡说,如果注定要扼杀一条生命,他的确希望生命能可恶一点,给自己的残忍找个理由。不过这番话对于黄金参来说,却代表彻底的失望,它拼命挣扎可惜无济于事。丹精拥有的法力微乎其微,即使对寻常人也构不成威胁,在修真者看来可以忽略不计,胖子可是练神后期的修为,哪会放在眼里?

  王浩索性收回了注意力,向苏老头说道:“我说过,没人能在我眼皮底下耍花样,这几天你始终愁眉不展,现在生气也不仅是因为千年人参的事情,对不对?”

  自从修为到了练神期以后,胖子观察事情也透彻了许多,修真者的身份让他高高在上,虽然生活在世俗的环境里,却可以置身事外,旁观者清就是这个道理,何况王浩是俯视周围一切。

  “原来师父察觉了。”苏老头一脸的尴尬。

  “说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王浩漫不经心的问道,隐隐猜出了一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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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0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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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七章 黄金参(中)

  周末冲榜,大家帮忙咱票啊,屠狗先拜托各位了
  见老家伙还在犹豫不决,王浩不耐烦的点破道:“是不是血族的人还在找苏家的麻烦?”

  “原来师父早就猜到了。”苏老头汗颜。

  苏老头也想过找蜀山求助,毕竟孙女是拜到蜀山门下,而且是问剑长老的徒弟,不过苏老头考虑再三仍然没敢造次,这是个取舍问题。

  孙女刚拜到蜀山门下,发生这种事怕影响前程,再说,如果贸然的找上蜀山,又怕影响到王浩的面子,自己家里有尊真神不晓得拜,反倒跑去蜀山,那才是十足的白痴呢。话虽如此,胖子即使对孙女有意,毕竟关系还没有确定,找胖子帮忙也只能用徒弟和师父的身份。

  不过,胖子还没承认他是徒弟呢,贸然求助是否有点不妥?所以苏老头犹豫不决,如今胖子主动提起,当然要将事情和盘托出了。原来凯奇回到欧洲以后便将发生的事告知家族,尼古拉家族表面上不再提及和苏家的婚约,却在生意上处处打压苏家,导致苏家在欧洲寸步难行。如果是单纯的生意上受挫,苏老头也无话可说,可是一想到是受到血族的报复,苏老头心中难免不太舒服。

  苏家的生意做得再大,也无法和血族抗争,姑且不说血族本来就拥有超越常人的力量,数千年积累下来的经济基础有谁可以抗衡?这种较量原本就不公平,苏家在欧洲处处受制一点也不稀奇。

  “他们还放出话来,说苏雪再不露面,就拿苏家其他人开刀。”简单的描述了欧洲的情形,苏老头不忘添油加醋一番,说穿了就是提醒胖子,整件事情因为苏雪引起,苏雪不肯嫁到凯奇家,也有你胖子一些原因,这种时候你总不能袖手旁观吧?

  “上次发善心放过他们一马,这些臭虫非但不懂得收敛,反倒是更加的放肆了。”王浩喃喃自语,若不是为苏家考虑,捏死一两个血族和踩蚂蚁有何分别?

  “师父,您看这件事要不要通知苏雪?”见胖子表了态,苏老头不失时机的添了把火,言下之意分明是要不要通知蜀山?同为修真者,料想王浩为了面子不肯找蜀山,何况苏老头见识过胖子修理凯奇的威风,完全无需借助别人帮忙。

  “找蜀山干什么?修理几个血族还需要兴师动众?即使我找人帮忙也轮不到蜀山。”王浩将脸色一冷,傻子都能听的出来他对蜀山不爽,对问剑长老不爽。

  “那是,凭师父的本领还需要假手于人吗?”苏老头见风使舵的功夫堪称一流。

  说话间外面响起了门铃声,与此同时,若有若无的真元穿透墙壁,弥漫进来。高手!将真元释放出体外并不难,现在的胖子也能做到,不过除了高手没人那么做,至少元婴期以前绝对不会,谁舍得将辛苦得来的真元放出来?目的仅仅是告诉别人自己是谁?对方显然并无敌意,无非是要通知里边的人,贵客到了。不过胖子也算是学了一招,他也不在乎浪费真元,别忘了,他是用万载冰魄筑的基!

  的确是贵客,通过真元王浩立即辨别出外面的人是谁。

  脑海中浮现出雅安绵绵细雨中的白衣女子,王浩不禁露出笑容,不过转瞬间就变成了苦笑,她是小医仙,阴魂不散呵。

  胖子犹豫着该不该将黄金参藏起来,有一点可以确定,现在才想到隐藏宝贝已经太迟了。虽然内心中有些矛盾,王浩拉开门的时候却不带丝毫犹豫,而且黄金参就拿在手上,他可不想让卓月抓住话柄。

  再见那双美丽的眼睛依然惊艳,和拓拔舞的妖娆一样,小医仙的眼神也让人心醉,无论相识多久,哪怕是每天厮守也无法适应那份美丽。

  还好,小医仙的美丽不会带给人不适的感觉,比如说窒息。

  “我们好歹也是朋友,不辞而别是什么意思?”卓月刚进门就兴师问罪,脸上还挂着一层薄怒,不过浮在面颊的红晕却带出别样风情。

  王浩暗暗告诫自己,那份风情可是只能远观,不能近渎,呵呵笑道:“再等下去我就成化石了。”

  小医仙也淡淡的一笑。“还是一块很大的化石。才几天不见,你又找到了一件宝贝,为何不通知我?你好像忘记了我们的协议。”

  王浩神秘兮兮的笑道:“一株千年人参而已,算不得什么宝贝,你就别取笑我了。”

  “恐怕不止是千年参那么简单哦,应该是修炼了两千年的黄金参,既然你不当是什么宝贝,不如将它送给我好不好?我不嫌弃。”

  王浩没料到她会说笑,不由微微一愣。

  卓月和在冰岚水阁的时候判若两人,在水阁时她是人人敬仰的小医仙,出了水阁她则是随心所欲的卓月,王浩的红粉知己。此刻穿了件发白的牛仔服,或许代表入世的态度吧,对修真者来说,入世和出世往往在于一时的心情。

  “怎么?不舍得啦?”卓月见他居然发呆,不禁又好气,又好笑。

  “那倒不是,想不到你会开玩笑。”胖子诚恳的岔开话题,想骗走黄金参,门都没有!不过今后说话要小心了。

  “我可不是在开玩笑哦,下次有好事敢不叫我,你可要小心了。快说说,这次又是什么奇遇?”原来小医仙是在抱怨,才几天不见就错过了一次奇遇,也不知道胖子有什么运气?老是能找到奇花异草。

  “这种奇遇即便叫你碰上了,以你的性格也不会出手的。”王浩将宴会的情形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唐杰是如何自作聪明的,自己又是如何的偷天换日,说到精彩的地方不由洋洋得意。

  小医仙也听得咯咯直乐。“谁说我的性格不肯出手?换成是我同样也会出手,那个唐杰自作聪明,失掉黄金参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

  苏老头眼见两人的亲昵模样,不禁为孙女暗暗着急,小医仙虽然初看并不惊艳,细细观察,却发现她的美丽不亚于孙女,甚至胜过了许多。

  而且,刚才的真元他也感受到了,小医仙明显是一位高手,而且见识过人,和胖子聊的投机也说明了这一点。掰着手指计算了片刻,孙女实在找不出优势,能不担心吗?

  “你们刚才在聊什么呢,干吗把蜀山也扯上了。”虽然来的时候听到了几句,对整件事的来龙气脉并不清楚,小医仙索性直接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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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八章 黄金参(下)

  “几只吸血的臭虫而已,我自己就能应付,还找蜀山做什么?多谢你的关心了。”王浩轻描淡写的一带而过。
  “你好像对问剑长老有怨念哦!拜到他门下的女孩是你朋友,对不对?你说的臭虫应该说指血族吧?在我的印象里,血族只有尼古拉二世到过东方,结果是铩羽而归,差点把老命留下,他们有上千年不敢涉足东方了。怎么会招惹到你呢?”

  任何话由小医仙娓娓道来也能叫人陶醉。不过苏老头却不由自主的一阵脸红,说穿了是他的儿子主动招惹人家血族的,倘若胖子来个冲冠一怒,尼古拉家族可真是无妄之灾了。

  “也许看我是胖子好欺负?”王浩自嘲道。

  对他的谦虚小医仙一笑置之,对方仅仅是几个吸血的臭虫,实在没关注的必要。练神期的修真者足以应付,何况王浩还有神秘的琥珀,连玉虚子也中了招的宝贝,还需要害怕血族吗?据说玉虚子从昆仑返回后就一病不起,月前挂掉了,死状非常的恐怖。

  “既然你胸有成竹,那我就不过问了,别忘记我们是朋友,有困难就找我帮忙,快让我瞧瞧你的宝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