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历史军事] 《流血的仕途——古时作官何其难》 作者:曹三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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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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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篇
  第六十一部分
  
  李斯心里透亮得很。蔡泽撇下美人床、温柔乡,夤夜来此,便是意在探探他的口风,从而摸摸秦王的态度。秦王白天对蔡泽说的话可不轻,而这些话可以说全是因李斯而起。李斯根本就不相信蔡泽和秦王的近侍有密切的交往。如果蔡泽和秦王近侍很熟的话,这一趟完全可以省略。况且,蔡泽当官不是一天两天,理应知道,身为外臣,交结内侍,可是犯了君王的大忌。
  
  李斯知道言多必失,只要装作莫测高深就对了。于是说道:“如此说来,大人和秦王近侍很是熟稔,时常互通消息?”
  这样的帽子蔡泽可担当不起。蔡泽面色一沉,道:不得胡说。
  李斯道:李斯不曾说,都是大人自己提及的。
  蔡泽打个哈哈,道:“我也是偶然听来的。”话锋一转,又道:“先生和秦王两人谈论了足有三个时辰,不知所谈何事?可否透露一二?”
  李斯道:“未经秦王授意,李斯不敢说。望大人海涵。”
  
  蔡泽有千种套路,李斯有万般搪塞。总之,蔡泽始终吃不准秦王对自己的态度,更吃不准秦王对李斯的态度。他决定还是不得罪李斯为好,也算是给自己留条后路。不能多个朋友,那也不要多个敌人。
  蔡泽一拍手,两个郎官推门进来,将一个包裹放在桌上,又退出。李斯暗呼好险,门外果然埋伏有郎官,好个蔡泽,早有两手准备。
  蔡泽将包裹推给李斯,道:“蔡泽老眼昏花,不识先生大才,平日多有亏待先生之处,还望先生毋怪。区区薄礼,聊表歉意。”
  “李斯乃是大人属下,正该求大人垂青照应才是。尊卑有别,岂敢造次?大人错爱,李斯万万不能收。”
  
  蔡泽作出推心置腹之态,道:“先生不必推辞。不瞒先生,蔡泽与相国素来有隙。相国也知此事,而仍遣先生为郎,其用意必是忌先生之才,欲借蔡泽之手杀之。当日蔡泽委屈先生,皆因中了相国之计而不自知。蔡泽醒悟已迟,幸好先生安然无恙,不然蔡泽罪过大也。”
  李斯知道这礼不收也得收了。只有收了,才能表明自己和吕不韦不是一伙的。李斯因道:“李斯妄收大礼,愧无以为报。”
  蔡泽大笑道:“蔡泽只为谢罪,岂敢望报。叨扰已久,先生早些歇息。”
  
  蔡泽虽强作欢笑,却掩不住心中的焦虑和惶恐。他一无所获,郁郁离去。看见蔡泽的沮丧,李斯一阵快意,几欲大喊。蔡泽,你也有今天啊!
  然而,真正的痛苦,必然是建立在别人的快乐之上。而真正的快乐,却不能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我快乐所以我快乐,你快乐所以我痛苦。
  
  李斯送走蔡泽,躺在床上,被窝冰凉,顿感凄怆。快乐究竟藏身何处呢?久违了,快乐。我就在这里,锁在这里,困在这里,all by myself , 哪里也不能去。哪里也不能去呀。他找不到一个可以说话的人。无论喜悦还是悲伤,都无人与他分享。他思念家乡,思念妻子和孩子。但他在思念这些的同时,却不得不更加思念另外一个人。秦王嬴政。
  
  秦王究竟是个怎样的人?以目前为止李斯的观察,嬴政虽然只有十六岁,却已是沉默寡言,喜怒不形于颜色,心里能装事,更能想事。秦王的童年经历,和他目前的处境,注定了他不可能获得安全感。也许他就喜欢这种缺乏安全感的感觉。要获得存在的最大享受就意味着:危险地生活。
  
  李斯算是体会到了嬴政这孩子的高明之处。他自己缺乏安全感,因此也要让他身边的人全都生活在不安全之中。他不说杀李斯,也不说不杀,让他自己猜测去。自己的命都操在君主手中,那你还不得先君主之忧而忧,后君主之乐而乐?
  
  李斯度过了他一生中最漫长的一夜。他几乎一宿没睡,明天,会发生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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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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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篇
  第六十二部分
  
  第二天,秦王嬴政如约召见李斯。一个普通的郎官,要受到君主的单独接见,而且是在咸阳宫正殿之内,这是何等的荣耀。在这世界上,灰姑娘的童话倒是时有发生,灰小伙的故事却罕有听闻。在很多同事眼中,李斯无疑就是个撞了大运的灰小伙。
  
  李斯带着野蛮的梦想和嗜血的渴望,来到咸阳宫。这回会面和昨天在兰池宫的会面不同,这是一次正式的会面,这是一次解谜的会面。李斯知道谜面,而嬴政却知道谜底。
  
  空旷肃穆的正殿之内,只有李斯和嬴政两个人。这里的每一块砖,每一片瓦,每一根柱,每一道梁,都代表着秦国的尊严和权力。在这样庄严的地方,人不自觉便会生出敬畏。
  
  换了地方,换了时间,李斯的心情也和昨天大不一样。昨天,他还是一穷二白,他是抱着必死之心,拼命一博,当时只觉热血沸腾,反而并不觉害怕。今天,血已冷却,他已经有了希望,有了得失之念,这才觉出后怕来。然而,他想说的话,能说的话昨天都已经一口气说完。而有些话,同样具有杀伤力,却还不到时候说,或者不能说,不敢说。他已经打光了手中的牌,他现在能做的,就是看着嬴政出牌。
  
  嬴政冷着脸,也不寒暄,道:“听闻先生曾为相国舍人。” 他的口气平淡而自然,只是在简单地说出一桩事实,并没有任何倾向或感情。
  
  李斯这才醒悟,为什么昨天聊得如此投机,嬴政都没有当场拍板,给他一官半职。原来,昨天晚上嬴政调查他的底细去了。李斯又喜又忧。喜的是嬴政想要用他才会去调查他。忧的是,和吕不韦的关系,曾经是他仕途上的助力,现在却很可能成为他仕途上的阻力。他心里犯嘀咕,嬴政到底知道他多少底细?他是应该选择坦白从宽还是等着抗拒从严?如果将吕不韦比作他的旧爱,嬴政比作他的新欢。要得到新欢的心,他就必须和旧爱彻底地划清界限,绝对不能有半点藕断丝连。嬴政啊嬴政,我的心里只有你没有他,请你相信我的情意并不假,我的眼睛为了你看,我的眉毛为了你画,从来不是为了他。
  
  李斯道:“臣为相国舍人两年有余,日夜所思,为大秦而不为相国。如今忝为郎官,为吾王执鞭喝道,于愿足也。”
  嬴政道:“寡人年齿未壮,国事全仗相国,先生为相国舍人,也算是在为国效力。”
  
  这明显是假话套话,句句都暗藏机锋,有试有探。海明威的冰山理论在此得到了完美的体现。嬴政能一直容忍吕不韦?李斯绝不相信。嬴政现在还不是时候反击,只能忍耐等待,对吕不韦纵容佯从,绝不会轻易暴露自己要对付吕不韦的意图。李斯知道,和嬴政说话,可得多加十万分小心。在嬴政面前,不仅不可强间吕不韦,就连顺间也不可以。最好就是装做对嬴政要对付吕不韦的心思一无所知。一旦桶破了这层窗户纸,暴露了嬴政心中这不可告人的秘密,则嬴政很可能便要杀他灭口。
  
  李斯道:“相国终是相国,王方是国。为王效力,才是为国效力。”
  嬴政又道:“寡人闻嫪毐也曾为相国舍人,先生可知此人?”
  
  李斯几乎吓出一身冷汗。他怎么什么都知道?看来,在吕不韦身边,定然埋伏有嬴政的人。这孩子确实不简单。
  李斯不敢隐瞒,道:“臣与嫪毐同为舍人之时,颇是亲近。及吾王恩赐嫪毐富贵之后,臣与嫪毐已甚少来往了。”
  嬴政面色和缓了些,道:“寡人闻知嫪毐曾数度笼络先生,均为先生婉拒。寡人不才,敢问为何?”
  “臣虽不才,也知嫪毐能有今日,皆赖吾王所赐。臣爱富贵,惟吾王能赐。”
  
  嬴政露满意之色,道:“昨日一晤,寡人受教非浅。离间之计,既为先生所教,也愿先生为寡人行之。愿拜先生为长史。”
  李斯拜道:“谢吾王错信,臣必竭力,不负吾王。”又道:“臣有一事相求,望吾王恩准。”
  “何事?”
  “臣孤身在咸阳,妻儿尚在上蔡,已有三年不得见面。臣欲将妻儿接来咸阳,从此为秦人,不为楚人。”
  秦王于是大悦,欣然应允。
  
  李斯做了两年多的舍人,大半年的郎官,一直都没有把老婆孩子接到咸阳来,在嬴政看来,这表明李斯还存在投机心理,留着两手准备,并没有恒心为秦。直到现在,嬴政亲口封他为长史之后,这才张罗着把老婆孩子都接过来,表明了他要真正在咸阳安家落户,表明了他要全心为嬴政效命,他把老婆孩子接过来,既有享受天伦之意,也有将他们作为人质,借以安嬴政之心之意。嬴政自然大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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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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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篇
  第六十三部分
  
  从当年决定辞去楚国上蔡郡小吏这个没有前途的末流公务员之职算起,李斯已经苦熬了整整十一年,其间的艰辛颠沛、心路起落自不必细表。现如今,他总算是苦尽甘来,熬出头了,他终于在最强大的秦国的中央***里作上了官,而且这官虽不是三公九卿,却也实在不能算小。
  
  那么,李斯被封的长史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官呢?只有搞清楚这一点,才能更好地理解李斯日后的仕途遇合。
  
  说起来还真是叫人头大,在当时的秦国,有好几种官都同样地被称为长史,很容易搞混淆。譬如丞相的属官中有被称为长史的,国尉和御史大夫的属官中也有被称为长史的,前后左右将军其下也置有长史之官。这么多的长史,名字虽然相同,其职权待遇却是有着相当大的差别。
  
  到底哪一个才是李斯所封的长史呢?史册的记载已然不详。我的推测是,当时李斯所封的长史应该是国尉的属官,而不是象很多人认为的那样是丞相的属官。以嬴政的智慧,他是不会将好不容易得来的李斯再送回到时任相国的吕不韦身边的。而且,从李斯就任长史后的所作所为来看,更可以确定这一点。
  
  李斯就任长史后,主要工作就是:在六国境内开展恐怖活动,干扰乃至改变六国正常的内外政策。对六国官僚名士,能拉拢的就拉拢,不能拉拢的就暗杀。在李斯的手下,聚集的是一批谋士说客和剑客死士。这样的工作,必须是军职者方可担任。又,只有国尉和前后左右将军属下的长史为军职。再,前后左右将军属下的长史向来是跟随长官镇抚边境,只有国尉属下的长史是留在中央***办公,因此,李斯所封之长史,当为国尉属官,其秩千石。
  
  当时的国尉之位空缺已久,李斯连名义上的长官也没有,只用对嬴政一人负责,行动起来更是得心应手。关键是,李斯这个长史是正职,是一把手,在自身职责范围内,他有独立决定权,不用和旁人商量,更不用担心别人和自己抢功劳。
  
  从李斯的工作内容可以看出,李斯所主持的这个部门,类似于今天美国的中情局,前苏联克格勃,以色列的摩萨德。通过这样的类比,不难想象出李斯的重要性和影响力。从某种意义上说,将李斯称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特务头子也不为过。也只有在这样的岗位上,李斯才能迅速地表现出他出众的才干和胆略,越来越得到嬴政的信任和依赖。
  
  官位是死的,人是活的。长史之位,原本职责并不是这些,这些职权,可以说是嬴政按照李斯的计策为李斯量身定做的。嬴政任命李斯为长史,当是经过深思熟虑。他的政治才华,在这件事上得到了初步的展现。
  
  (对不住大家伙,前两天偷懒了,接下来该努力更新填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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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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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篇
  第六十四部分
  
  道教里有一种高深的修炼,名为练内丹,修元婴。所谓阴阳相感慨,精凝成童子是也。据传,修炼到此一境界者,便可成为真人,能借云飞去,朝见上帝。如此玄妙的修为,非我所能见,亦非我所能语。然而,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不亦殆乎。
  
  毋需修炼,每个人内心里都已自有一个孩子存在。这个孩子,安静而无助地呆在我们的内心,等待被爱,等待被宠,等待温柔的抚摩,等待睡前的呢喃。他不会随着我们的年岁增加而长大。就算你已是百八十岁的老头或老媪,这个孩子却依然年幼得不行,他独立在时光之外,他是长不大的彼得潘。这个孩子,珍藏着我们神秘的童年。他是灵魂和情感的源头,没有受到污染和破坏。因为他,我们懂得了爱和被爱,因为他,我们选择了爱和被爱。
  
  我们时常能够感受到这个孩子的存在。我们的诸多行为也表明了这个孩子的存在。再凶恶再难缠的人,也许他们真正需要的只是一个拥抱,一句说话:“乖,不要怕,我带你回家。”他通过干坏事来逃避内心的孩子,来否认内心的孩子,希望能和童年一样遭到惩罚,对孩子来说,惩罚和爱是连在一起的。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反过来同样成立: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孙悟空是个特例,他没有童年。他从石头缝里蹦出来时就已经是一只成年公猴。在他的内心深处,从没有一个可爱的小猴存在。所以,他注定是只有缺陷的猴,他没有爱。他也不会爱。在这一点上,吴承恩的描写是深刻而准确的。
  
  嬴政已经十六岁了,他和同龄人比起来,明显早熟许多。险恶的环境,逼迫着他快速成长。他已将自己的童年抛在身后。但是,他却无法摆脱内心里的那个孩子,他穷尽一生也不能将其抹去。
  
  那是怎样的一个孩子?一出生就被自己的父亲抛弃,和可怜的母亲相依为命,象乞儿一般游荡在邯郸街头,衣衫破旧,食不裹腹,受人欺负却又无力报复,没有希望,没有梦想。九岁那年回到了咸阳,回到了他父亲身边。然而他依然感受不到父爱,他既非父亲的独子,而父亲又忙于政事和房事,难得和他相聚,他十三岁那年,父亲作为一个陌生的男人,永远离他而去。不仅如此,到咸阳之后,他连唯一的母爱也已失去。母亲同样沉迷于宫殿珠宝和床第之欢,再也不会象当年那样,把他当作自己在这世界上仅有的宝贝。当他受到委屈,用温暖而修长的手指为他擦去眼泪;当他困乏时,把他抱在怀里,唱着好听的歌谣,哄着他慢慢地睡去。
  
  尽管他体内的那个孩子,依然饥渴而无望地期盼着爱。但他却已是将自己打造成冷酷而坚强。他越来越多地占有世界,却也越来越少地得到爱。天破犹可补,一颗受伤的心却永远无法复原。嬴政从缺乏爱,到抵制爱,再到否认世间有爱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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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五部分
  
  
  缺乏爱对普通人来说只是一己之伤痛,没人关心,没人在乎。他只能在暗夜孤独地舔着伤口,徒劳地欺骗着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一切都会好的。他的力比多向内蔓延,以伤害自己为乐趣。
  但对帝王来说,缺乏爱,他的力比多却是向外张扬,在帝国身上发泄转移,整个国家都被迫聆听他的呻吟,承担他的不幸,接受他的抗争。
  
  对嬴政来说,无物不可得,惟一爱难求。他已是无上的王,谁能爱他,谁敢爱他,谁有资格爱他?他体内的孩子,永远得不到拥抱,得不到安慰。孩子在他的心里流着眼泪。这使嬴政产生了强烈的幻觉,仿佛他从来也不曾长大,他并不是住在咸阳宫殿里尊贵的王,他仍然是那个可怜的流浪乞儿。
  
  他害怕心中的那个孩子再度成为现实,夺走他现在所有的一切。他无时无刻不处在这样的心理危机之中:也许当他某天醒来,突然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邯郸街头,一无所有,任人欺辱。这个严重的心理危机,直到他把赵国灭掉、把他幼年的所有仇人全部杀光之后才得到解消。
  
  此时的嬴政,少信善疑,极度缺乏安全感。要获取安全感,他便必须让自己强大起来,消灭所有对他构成威胁的人,直到让自己天下无敌。因此,他和吕不韦之间必有一战。就算吕不韦没有造反的心,但他拥有造反的实力,嬴政作为君王,就必须随时都作最坏的打算。
  
  对他来说,和吕不韦这一战来得越晚越好。他需要争取时间,培植壮大自己的实力,但同时,又要保持低调,不至于过早惊动吕不韦,以防他狗急跳墙。更何况,他的敌人,除了吕不韦之外,还有一个嫪毐。
  
  眼下,嫪毐和吕不韦正斗得不亦乐乎,对嬴政暂时都无暇顾及,或不以为意。但嬴政却不愿坐等渔利。他知道,只有把剑握在自己手里,才能把命运握在自己手里。
  
  在嫪毐和吕不韦把持朝政大局的情况下,要培养自己的嫡系,难度不亚于背着老婆攒私房钱。与其虎口夺食,不如另起炉灶。在嫪毐和吕不韦两人势力不及的地方,开垦拓荒。于是,就有了李斯所掌控的这个新成立的特务部门。这个特务部门,便是隐藏的利爪,黑暗中的锐士力者。名为对外,然而一旦国内有事,却能立即掉转剑锋,为嬴政而战,为嬴政而死。
  
  虽然只是封了个长史,李斯心里却也没什么好不平衡的。他想得开。他知道,如果他早来或晚来咸阳十年的话,凭他的才华和能力,也可以和张仪、范睢等人一样,一跃而为上卿,乃至丞相。可他偏偏在这个时候来了咸阳,这个时候遇见嬴政。现在的嬴政,夹在嫪毐吕不韦之间,手中的权力有限,能封李斯为长史,已是尽了他的全力。正所谓:我有的不多,却愿将最好的都给你。长史这个官职上的含情量,绝不低于十好几年前的上卿丞相。
  
  (今天得早点睡了。下次再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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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六部分
  
  高音C之王是谁?
  帕瓦罗蒂。
  低音C之王又是谁?
  没人知道。
  道理就是这样:高调之人,有声有名,低调之人,默默无闻。
  
  李斯作了长史,也算是昂首跨入了秦国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行列。但他却是众多委员中最为低调、最不为人知的一个。他不追求曝光率,也从不公开发表政见。别说是秦国老百姓,就连许多***内的高级官员,也根本不知道有李斯这么号人物存在。每回廷议时,他都列席,却从来都一言不发,仿佛自己并不在场。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之内,李斯在秦国政坛里并没有引起任何象样的注意,都以为他只是一个吃闲饭的人而已。
  
  世间有一种诱惑最为难当。那就是荣归故里、衣锦还乡。项羽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就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执意将都城设在彭城,而不是设在更利于统治天下的咸阳,为后来兵败身亡埋下了祸根。纵观项羽的一生,始终带有强烈的卖弄心理和表演色彩,他更适合当明星而不是君王。
  
  时至今日,许多在海外取得成功的华人华侨,纷纷回乡,或投资或捐款,在故乡留下一幢幢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建筑。此举固然出于回报家乡人民的拳拳爱心,但不可否认的是,其衣锦还乡、光宗耀祖的心态也是一大动因。尤其是考虑到他们当年离开时的境况。
  
  查拉斯图拉闭关修炼十年,出关后的第一句话就是对着太阳这样言说: “啊,你,伟大的星球啊!假若你没有被你照耀的人们,你的幸福何在呢?十年来,你每天向我的山洞走来:假若没有我,和我的鹰与蛇,你会厌倦于你自己的光明和这条旧路罢。”
  
  没有人类,太阳的存在也就失去意义。有钱不乱花,等于没钱。没有观众,再好的戏也等于没戏。好不容易当上了大官,却要忍住不回家乡显摆威风,就好比女人买了新衣服却要忍住不照镜子,都需要莫大的自制力。
  
  当李斯离开家乡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嘲笑他,等着看他的笑话,等着他狼狈地回来,没人能想到他会有今天的成就。现在,他终于作了大官,如果回去家乡,前呼后拥,在乡亲们的面前大摆排场,让当初笑话他的人都闭上嘴巴,让当初鄙视他的人都前倨而后恭,岂不是人生一大快事?然而李斯却并不在意这样的乐趣,他将低调进行到底。在派人去上蔡老家接妻儿时,也只是让使者说自己在咸阳做小吏,勉强解决了温饱问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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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七部分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即见佳人,云何不喜。
  
  且说李斯的妻儿经过两千余里的长途跋涉,终于到得咸阳。马车径驶入一个华丽深重的大宅院里。这里当是高官显爵之府,绝非寻常人家所居。妻子和儿子不明究竟,以为来错了地方,心里都惊慌不安。和马车夫说话,马车夫却只顾策马急行,并不答应。直到马车停下,车门打开。妻子看见李斯,这才长松了一口气。
  
  李斯带着调皮的笑容,望着自己的妻子,坏坏地道:“Surprise?” 他象个孩子,刚做了一件自认为十分得意之事,等着心爱的人的夸奖和赞叹。
  可怜的妻子半点也不surprise,她惊魂未定,流着眼泪问道:“此是何处?”
  
  李斯把妻子领下马车,带着妻儿在府里转悠,道:“此地便是李长史府。你便是长史夫人了。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家。”
  妻子是一个来自小地方的本分女子,她惶恐地道:“吾辈世代平凡,怎住得这等奢华的地方?你不定是造了什么孽吧。”
  李斯哈哈大笑,道:“这算得了什么!为夫日后的富贵荣华,将百倍于此。这些年委屈你了,你就安心地享福吧。”
  
  妻子迷惑而兴奋的表情,让李斯大感快意,十一年来所罹受的苦难,在这刻得到了加倍的回报。作为一个男人,让爱我的人为我骄傲,即是一生中最高的奖赏。
  
  入夜,全家相聚于一场盛宴,酒入欢肠,好一番感伤。亲人就在身旁,爱人就在身旁,毕生最珍贵之人,终于卸下行囊,得以厮守,不再天各一方。
  
  李斯的心里获得了久违的平静。长久的分别,他对妻子的爱反而更加高涨。在这爱中,又渗入了愧疚之情。妻子的容颜依然美丽,却掩不住岁月留下的印记。十一年了,这十一年里,他在她身边的日子不超过十一天。一个女人,能有几个十一年可以等待,可以孤寂,可以空空地凋谢?亲爱的,在你最美丽的时分,我却不能陪在你身边。而这些时光已然消逝,全是最美的时光。我该给你怎样的补偿?我们已错过了过去,绝不能再错过未来。从今天起,我以丈夫的名义发誓,我们将永不再分开。
  
  李斯再打量着两个儿子。不知不觉间,儿子们都已长大。长子李由的个头都快赶上他了,次子李瞻也已到了他的肩膀。他再也不能把儿子托上肩膀,在野外奔驰,追逐狡兔。他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他没有见证他们的成长,也不曾分享他们的苦怒哀乐。李斯想到:或许,当他们看到别的孩子有父亲可以撒娇,可以依靠,他们心中一定在怨恨着我吧。但他们终究会明白。我所苦苦奋斗的,正是为了他们。我将给他们的,要远比他们失去的多。孩子们,你们的一生还很长很长,长得足够你们把童年的苦痛遗忘。你们羡慕那些有父亲的孩子不过一年两年,而那些曾被你们羡慕的孩子,从现在开始,却要反过来羡慕你们一辈子。
  
  李斯喝完一碗酒,柔声地问妻子道:“我不在的日子,你们母子一定吃了不少苦。”
  妻子笑着回答道:“有你每年派人送回来的银子,日子过得倒很是宽裕。乡亲们都夸你又能干又顾家呢。”
  李斯大惊,道:“我几曾送过银子回家?”
  妻子绞着手,急道:“这可如何是好?我一直以为那些银子是你送回来的呢。要不然我也不会收下。不是你又会是谁?白白地受了人家恩惠,这可怎么使得。”
  
  李斯心里也起了疑惑,这个好心的神秘人到底会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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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八部分
  
  且说秦王嬴政用人不疑,给了李斯充分的信任和器重,放权而不问。李斯上报的年度预算,嬴政看也不看,全数照批,一个子也不少给。可供李斯肆意支配的金玉财宝,可谓不计其数。李斯全都公款公用,半点贪念也不曾起。他倒不是有意要作一个清官。只是常言道,爱护衣服要趁新,珍惜名誉须趁早。他可不想在他仕途的起步阶段,便落下骂名和把柄。
  
  自李斯就任长史以来,凭借雄厚的财力和优渥的待遇,延揽人才、招募新丁的工作进行得十分顺利。其所掌控的特务部门在短时间内便迅速膨胀壮大,下属多达千人。李斯分别将其秘密派遣至六国,或刺探情报,或贿赂暗杀。从此,时常会有某位六国的***要员忽然暴毙,死因千奇百怪,凶手逍遥法外,久之便成为悬案,不了了之。李斯和他的手下,都谦虚内敛得很,对自己的杰作保持着沉默。不比今天,一有血案或爆炸发生,便会跳出好些个组织和个人来,抢着宣称对该事件负责。
  
  闻香识女人,食髓知味道。李斯初尝权力滋味,顿觉妙不可言,终日不厌。有了权力,他就可以轻易地凌驾在众人之上。他知道,作官便是自己的终生职业了。天下三百六十行,除了作官,他什么也不想再干,也不能再干。
  
  看看他手下都聚集的是何等人物!有绝世的剑客,有勇猛的侠士,有聪慧的辩客,有善谋的术士。这些人物,单拎出来,个个都称得上人中龙凤,然而却都拜倒在他的脚下,听任他的调遣吩咐,他的任何命令,都能立即得到执行,无人敢于违抗,无人敢于顶撞。他们的命运就控制在他的手里,维系在他的一念之间。他可以给他们滚烫的富贵,也可以给他们冰冷的惩罚。这是怎样的痛快!
  
  再看看他能做些什么事。License to kill, 奉旨杀人。只要李斯愿意,他甚至可以随意取走千里之外的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的性命,不仅不用负任何责任,而且还可以作为自己的功绩,得到嬴政的封赏。别人的生死,只在自己一反掌之间,这又是怎样的诱惑。
  
  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李斯尝过了权力的滋味,便再也无法放弃权力。就象一个女子,不幸爱上了道林格雷这样的美男子,从此,她便不可能再爱上别的男子,虽然明知道自己迟早要被抛弃,却已是欲罢不能。陈世美娶了年轻美貌的公主,美色富贵兼收,享尽人间至福,他也是无法回头。曾经沧海难为水。他宁挨一刀斩,也断然不肯和老妻秦香莲再续前缘。
  
  基辛格说过,权力就是最好的春药。对李斯来说,权力却是最坏的毒品。吸过一口,便已经成瘾,再无戒除的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瘾头会越来越大,也越来越难以满足。于是,只有不断地吸,更多地吸,作更大的官,掌握更多的权力。
  
  由于特殊的工作性质,李斯对自己的妻儿也都保守着秘密。在妻儿的眼中,李斯的身上在发生着明显的变化。他变得不苟言笑,阴郁可怕。
  
  职业和环境对人的改变是巨大的。看看克格勃出身的普金,我们就应该知道,特务部门出来的人,都有这样一股冷酷的气质。真正的特工,绝无可能象007那样风流轻狂,美女都中了邪地往他床上躺,对手都瞎了眼地朝他枪口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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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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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六十九部分
  
  秦国从战国七雄中脱颖而出,成为首席强国,自商鞅变法始。《左传·成公十三年》有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在商鞅的改革下,秦国大事,惟耕与战。
  
  那个时候,我们的袁隆平先生还没有诞生,农业的产量也不可能有大幅度的提高。相较而言,战斗力的大幅度提高要来得更为现实易行。与提高秦国战斗力密切相关的一个措施,是商鞅对秦国原有爵位制度的大胆改革。曾经为贵族和宗亲垄断的爵位,开始向所有的人畅开大门。而且,取消了贵族世禄,在爵位面前,人人平等。取得爵位的唯一途径就是在战场上立军功,就连宗亲也不能例外。
  
  普通的平民百姓,只要在战场上杀敌立功,便可以凭借所立军功大小,获封相应的爵位。从理论上讲,一个普通平民,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最高的侯爵爵位,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作为那时侯秦国普通家庭的男子,从一出生,就接受了这样简单而有效的教育: 首先,努力种田。种田为了什么?为了填饱肚子。填饱肚子为了什么?为了上战场打仗。打仗为了什么?为了杀敌人,立军功。立军功为了什么?为了得到爵位。得到爵位为了什么?为了享受尊贵,不再种田。
  
  这就是秦国梦。两千多年后,在大洋彼岸的美国,也创造出了自己的美国梦。两场全民之梦,成就了两个当时的超级强国。一个人若是没有梦,只是表明他的睡眠系统有了毛病,一个国家若是没有梦,则表明这个国家的新陈代谢出了问题。
  
  商鞅的改革,使秦国骤然强大,并最终统一天下,商鞅于秦国可谓有不世之功。但具有反讽意味的是,也正是商鞅的改革,启蒙了民众的心智,使“没有永远的贵族,也没有永远的平民”的观点深入人心。等到陈胜揭竿而起之时,正因为有了商鞅的启蒙教育,陈胜才喊出了一句流传千古、并为日后所有造反派原文引用的口号,口号一出,立时应者云集,终至亡秦。
  
  这句口号只有八个字:“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在耕战思想的指导下,也为了更好地与军功封赏相对应,在商鞅的主持下,原有的五等封爵制被废除,继而以十八等爵级代替。打个不恰当的比喻,网络中有许多练级游戏。假设游戏A最高只能升到5级,每升一级都需要一万点经验值,而且很多玩家都有外挂作弊(相当于贵族爵位世袭)。游戏B最高却能升到18级,每升一级只需要三千点经验值,而且绝对无外挂作弊(相当于爵位面前人人平等)。哪个游戏会更受玩家追捧?答案可想而知。
  
  爵位的等级增加了,获得爵位的条件也更加细致和透明化。拿一般士兵来说,法律上写的清清楚楚,得爵首一者,赏爵一级。当士兵从战场上归来,一手交上砍下的敌人人头,一手就把该得的爵位领到手。立即兑现,不打白条。如此一来,士气又怎会不高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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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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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七十部分
  
  在演义和话本里,古时战争更多的是一种两军主帅的单挑游戏,士兵们则只是免费入场的观众兼啦啦队。倘果真如此,则天下当无战也。一战之时,英国民间有语:“捉德国之君王将帅及英国之宰执,各置一战壕中,使双方对掷炸弹,则三分钟内两国必议和也。”
  
  将千万士兵的砍杀互残简化为两将的一决雌雄,说书人和小说家非单图省却口舌笔墨,更借此传达了他们天真的弭兵理想:两国相攻伐,士卒何罪过?且令君帅相博,毋徒苦天下之民父子为也。
  
  然而,果真让两将单挑,士卒只需作壁上观即可,在古往今来的众多军队中,至少有一支军队的士卒是坚决不会答应的。这支军队,就是虎狼之师,大秦铁军。
  
  商鞅自己也承认:凡战者,民之所恶也。但在他执政的短短二十年里,他却成功地将战争变成了老百姓的最爱。秦军士卒,对战争有着异乎寻常的狂热和迷恋。
  
  贝克特等待戈多。秦国老百姓等待的却是打仗。无战可得,辗转反侧。闻战则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
  
  商鞅的秘诀很简单,他扼杀了民众所有的希望,只有打仗杀敌,立功授爵,才是民众唯一的出路。
  
  打过群架的同学应该有这样的体会:两队人马一通乱战,每个人都眼睛通红,脑袋空空。挨了一拳,不知道是谁打的,揍了别人一拳,也没时间来看看被揍者的脸。
  
  在古时候的战场上,也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一个敌人通常要挨好几剑,才会最终毙命。而这几剑很有可能出自不同人的手笔。那么,杀死这名敌人的功劳该记在哪位战士的身上?军功当前,每个战士都会抢着应承是自己干的。孰真孰伪?即便起死者于地下,怕也是说不清道不明。
  
  因此,要对军功进行封赏,就必须确立一个简明的考核标准。秦国的解决方案是:谁杀人谁举证。你说敌人是你杀的,那么就把他的脑袋砍下来作为证据。正所谓:一头在手,军功我有。我们可以想象,秦国的老兵在向新兵传授战场经验时,一定会说上这么一句:“杀完人,别忘了砍头哦。”
  
  军功得来费辛苦,而秦国对军功的爵位赏赐也绝不含糊。得到爵位,不仅意味着社会地位的提高,更有丰厚的物质利益。凡斩敌国甲士一颗首级,赐爵位一级,赏田一顷、住宅九亩、庶子一人;倘要做官,则授五十石之官。功赏相长,军功越大,爵位越高,特权越大。
  
  正因为所欲有胜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秦兵在战场上无不威猛疯狂,六国军队望而生畏,未战先却。
  
  对此,张仪作过精彩而令人生怖的描述:夫山东之卒,被甲冒胄以会战,秦人捐甲徒裎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夫秦卒之与山东之卒也,犹孟贲之与怯夫也,以重力相蚜,犹乌获之与婴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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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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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七十一部分
  
  
  李华作《吊古战场文》,其文奇悲,开篇有曰:浩浩乎!平沙无垠,不见人,河水萦带,群山纠纷。黯兮惨悴,风悲日曛。蓬断草枯,凛若霜晨。鸟飞不下,兽铤亡群。亭长告余曰:“此古战场也。常覆三军,往往鬼哭,天阴则闻。”
  
  可以想见,秦军所经过之战场,当较此更为惨烈,遍野横尸,皆无头颅。倘真有鬼哭,也当如关云长之鬼魂,阴森着身体,惨绿地叫着:“还——我——头——来——”而这些鬼在成其为鬼之前,想必定曾为秦军于后举剑猛追,边追边喊:“缴头不杀!”
  
  秦军杀敌必斩首,即是为了便于考核军功,更是对敌人心灵的一种极大摧残。当一个人能清楚地预见到自己的死状,则死亡便显得尤其具体而恐怖。敌国士兵面对野蛮的秦军,便会忍不住地先在脑海里浮现出自己身首异处死去的画面,未及交战,已是怯了三分。
  
  而对朝廷高级官吏来说,爵位还有一个特别的用处,那就是排名先后之用。比方说一群高级官吏共同出席某次活动或者视察某项工作,主持人在向大家一一作介绍时,不是根据他们的官职高低,而是根据他们的爵位高低来排列先后次序。
  
  商鞅制定的十八爵级经过演变,到秦王嬴政之时,为二十爵级,分别写在下面:
  第一级公士,第二级上造,第三级簪褭,第四级不更,第五级大夫,第六级官大夫,第七级公大夫,第八级公乘,第九级五大夫,第十级左庶长,第十一级右庶长,第十二级左更,第十三级中更,第十四级右更,第十五级少上造,第十六级大上造(也名大良造),第十七级驷车庶长,第十八级大庶长,第十九级关内侯,第二十级彻侯。
  
  李斯此时所封爵位,为左庶长。巧合的是,商鞅的仕途也是从左庶长起步,再封为大良造,再封为商君。有了这一点巧合,李斯不仅对自己的爵位没有抱怨,反而从心里暗暗生出一丝欣喜。
  
  虽然无意向李斯推销保险,但我们还是有必要来关心一下李斯此时的收入情况。
  
  在当时,官员的收入通常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官职俸禄,二是爵位收益。在整个收入构成里,官职俸禄很有可能只占很小的一部分。举吕不韦为例。吕不韦官为相国,俸禄万石。同时,他的爵位为文信侯,被封食河南雒阳十万户。和他丰厚的爵位收益相比,高达万石的俸禄也实在不值一提。
  
  如前所述,李斯作长史的俸禄为千石,而他左庶长爵位的收益则是赐邑三百家,赐税三百家。这样的收入虽然和吕不韦相去甚远,但和他在楚国上蔡作小吏时相比,却已是天差地别。他在上蔡一辈子能赚的钱全加起来,也抵不上他现在在长史的位子上干两年。光从钱的角度出发,李斯也会庆幸自己当年做了一个正确的决定。更何况,李斯的志向,又岂在求财而已!
  
  (关于六国不用商鞅之法,在同学们的基础上,随便再谈点个人看法,供探讨。六国的文化比秦国发达。文化,某种程度上即意味着压抑。在六国看来,商鞅之法,任贤而不任亲,趋功利而舍礼仪。 “苟有利焉,不顾亲戚兄弟,若禽兽耳。此天下之所同知也,非所施厚积德也。”
  博尔赫斯在解释英国人不能接受泛指的事物时,乃是出于伦理上的顾忌而不是思维上的无能。六国不用商鞅之法,概也有与此有类似之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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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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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七十二部分
  
  
  命运女神开始向李斯露出了微笑,权力的大门已经向他敞开。咸阳的月亮,在李斯看来,比故乡更圆更大。在长史的位子上,李斯牛鼎烹鸡,过得很是顺利。他并无大材小用的怨气,工作起来热情而卖命。
  
  对老板来说,只有小职员,没有小职位。对君主来说,只有小官员,没有小官位。李斯未必真心热爱他现在的工作,但他知道,他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嬴政的眼睛。嬴政在暗中注视着他,考核着他。
  
  草绿霜已白,日西月复东。转眼已是嬴政七年。
  
  这一年,嬴政二十岁。李斯则是三十七岁,按但丁的说法,人生穹门的顶点刚过了两年。对从政者来说,这个岁数正是仕途的关键时期。一般来讲,一个人最终能在仕途上走多远,位子能够坐多高,到此时应该已经能看出一个端倪来。正如孔子所言:四十、五十而无闻焉,斯亦不足畏也已。
  
  一个注定能在仕途上大有作为者,到了这个年纪,原始积累阶段已经基本完成。他应该已成为方面长官,在自己的圈地里,展现出了予人深刻印象然而又并非全部的才华,拥有丰富而稳固的高层人脉,建立了自己的良好声誉,有着与身份相称的朋友和敌人,而后者往往比前者更为重要。
  
  总之,到目前为止,以上几个征兆在李斯身上都有体现。他的前途是光明的,潜力是巨大的。李斯每天早上起来照镜子时,都会这样给自己打气:李斯,我看好你哟。
  
  在长史任上的四年,李斯究竟取得了哪些政绩,史书阙载,吾人也不便臆测。但可以想象的是,在这四年里,他很好地强大了自己。
  
  在每个官员的职责范围内,都或多或少存有一些难以界定的灰色区域。这些灰色区域,可能是无主之地,也可能是众官纷争之地。占有这些灰色区域,宣布为自己的专属领地,便意味着占有更多的权力,意味着不用升迁就可以官大一级。
  
  李斯谨小慎微地开拓长史一职的职责疆域,在不至于触犯嬴政的前提下,利用长史这一平台,开辟权力新土。他通过使长史一职变得越来越重要,从而让自己变得越来越重要。
  
  李斯已经有了一批自己的追随者,他手下的死士刺客,已经成为一支不容忽视的军事力量。而作为军队系统的高级官员,他也以自己的军功(卓有成效的暗杀行动和情报工作)证明了自己的价值,取得了最为排外的军队系统的信任。
  
  四年以来,秦国和六国的局部战争一直没有停过。但李斯更为关注的还是秦国内部的斗争。
  
  吕不韦和嫪毐的较量还在继续,在太后这个贤内助的支持下,嫪毐渐渐在较量中占据上风。两虎相斗,必有一伤。朝野上下,人心惶惶。大小官员,不是吕派就是嫪派。如果你两派都不是,你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因为这只能表明你还不够档次。明眼人都知道,吕不韦和嫪毐的斗争已经到了一个十分危险的程度。双方剑拔弩张,势不两存,只等一个合适的时机或者借口。
  
  让李斯费解的是,嬴政仿佛只有坐山观虎之意,并无主动出击之心。李斯甚至有些心灰意冷。难道他看错了嬴政?又或者,嬴政手中握有他并不知道的底牌,所以才会如此安稳坦然?
  
  李斯有一种强烈的感觉,那就是嬴政一直在培养他。没有嬴政的刻意栽培,他不可能这么快就能在军队系统里树立自己的资历和威信。这一切的用心,总该有个说法才是。
  
  (对不住大家,又停了两天。因为前段时间写的有点乱,自己也写的有点晕,所以休息了两天,跳出来换换脑子,清醒一下,呵呵。休息,为了更好的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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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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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篇
  第七十三部分
  
  这一日,嬴政召见李斯。
  按照嬴政的习惯,被召见者在见到嬴政本人之前,根本不可能知道此次召见的目的,因此也很难作任何有效的准备,是福是祸,只有在见面的那一刻才会揭晓。
  
  李斯原以为这只是一次寻常的召见,嬴政只不过想听听他汇报工作而已。等到了宫殿,这才发现有些异样。偌大的宫殿,只有嬴政一个人在。
  
  嬴政坐于幽明之中,四周广阔而安静,地上有青灰的光线漂浮游弋。这个年轻人身上似有一种天生的光芒。随着年岁渐长,光芒越发强烈,让人目眩神迷,不能直视。这样的人,不可能被击败,更不可能被控制。
  
  嬴政孤独地抚摩着他心爱的长剑。在那不可言说的姿态之间,透射出神明般的伟岸魔力。李斯每次面对嬴政,都感到一种被照耀的幸福,并产生崇高的冲动。在李斯眼中,嬴政属于人间,却又远高于人间。
  
  话题从无意的闲谈开始。
  
  嬴政以指弹剑,有清越之声,经久方息。嬴政目注长剑,面有傲色,道:以长史之见,此剑如何?
  
  李斯不解其意,只好先以套话敷衍道:“吾王之剑,乃国之利器,非臣所敢置评。”
  
  嬴政瞥了一眼李斯,似有不满,又道:“寡人尝闻,天下之剑,有三分之说,长史可知乎?”
  
  李斯这时才品出些味道来,嬴政是在试探自己呢。于是说道:“臣闻诸庄周,剑可三分,乃天子之剑,诸侯之剑,庶人之剑也。”
  
  “何为天子之剑?”
  
  “据庄周所言,天子之剑,以燕谿石城为锋,齐岱为锷,晋卫为脊,周宋为镡,韩魏为夹,包以四夷,裹以四时,绕以渤海,带以常山,制以五行,论以刑德,开以阴阳,持以春夏,行以秋冬。此剑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此乃天子之剑也。”
  
  嬴政叹道:“庄周之言,不亦善哉!”
  
  李斯道:“不然。庄周所言天子之剑,终为有形之物,非足以久恃也。”
  
  嬴政一惊,道:“以长史之见,天子之剑又当如何?”
  
  李斯微一沉吟,道:“臣以为,天子之剑,其要在不可见。无锋而利,无锷而刚,无脊而固,无镡而威。天子穆穆,至高至大,方地为舆,圆天为盖。其剑耿介,倚天之外,用则人不知,藏则人莫觉。无行无迹,无时无地,高悬如日月,不移如星辰。此剑上秉天意,下治万民,持此以问天下,惟天子一人而已。”
  
  嬴政默然色动,良久方道:“寡人久居深宫,无人教诲。昔日兰池宫与长史初晤,始知天子之功。今日有幸,再蒙教诲,乃晓天子之道。长史如不弃寡人,请为客卿。”
  
  此次召见的目的到这时方才揭晓。嬴政要拜李斯为客卿,适才的一番对话,权且当作一次小小的面试。
  
  客卿相当于是秦王的私人顾问,对国家大小政事,都有指手画脚的权利。而秦王所作的重大决定,一般也都会先来征求客卿的意见。客卿一职有着优良的传统,秦国数任宰相都是从这个位子提拔上去的。因此,在朝廷官员看来,客卿完全可以称为预备宰相。作上了客卿,离作宰相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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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篇
  第七十四部分
  
  李斯作了客卿,等于半个臀部坐在了相位之上。然而,等他真正当上宰相,却已是二十七年之后的事情。二十七年之后,他已经是一个六十四岁的垂暮老翁了。行百里者半九十。仕途何尝不是如此。官位越高,再往上爬就越难,所花时间也越久。李斯从布衣爬到客卿,只花了七年。从客卿爬到宰相,却用了二十七年。好在,他终于爬到了,抵达了梦想的终点。正如彼得拉克所言:谁要是走了一整天,傍晚走到了,就该满足了。
  
  张爱玲却与彼得拉克路数不同,她有一句话:出名须趁早。然而,她出名早则早已,晚景却很是凄凉,不甚美妙。她过早地到达了人生的颠峰,以至于要用漫长的余生来叹息追悔。
  
  中国有谚语道:大器晚成。德国也有类似的说法:流传久远和发迹迟晚成正比。真正能成大器的人毕竟是少之又少,然而,当感伤年华虚度、一事无成之时,让自己安静下来,品味这些谚语,却也不失为极好的安慰剂。
  
  李斯一早奉召,急匆匆地出门,连牙也许都还没来得及刷呢。嬴政却在毫无半点征兆的情况之下,便将客卿之位突然塞到了李斯的怀里。李斯对此并无充分准备,他陷入长久的惊讶,连礼节性的愉悦也无力表达。嬴政的风格一向如此,就仿佛是为了追究最大的戏剧效果,总是让决定突如其来,事先无法猜测,事后只能接受。
  
  嬴政的思绪,一如其人之神秘,飘渺如空,深藏若虚。聪明如李斯者,也难以琢磨得透。阿甘他妈说,生活如同一盒巧克力。嬴政的心,却有如黑暗的山洞。你永远不知道,从里面蹦出来的,是美貌的仙女还是凶残的野兽。
  
  将自己的念头秘而不宣,只在暗中冷眼观察,是好是坏,都不作评价。而当他向你发动突然袭击之时,你恍然发现自己业已失去反抗或改正的机会。对普通人来说,这叫阴险狡诈。对君主来说,这却是统驭艺术。
  
  嬴政君临着他的臣民,给他们以未知的恐惧。当恐惧与岁月同行,臣民们慢慢领悟到,自己的命运并不掌握在自己手里,嬴政的一个决定,便可以送他们上天堂,也可以逐他们入地狱。洞穴的幽深,作为一种远古的象征,让窥视者不能自拔,难以转身,甚至上瘾。如水的凝望淹没身体,仿佛卸却命运之重,逃脱生存之痛。生命的狂喜,源于羔羊和牧人之间的游戏。
  
  李斯荣升客卿,无喜无悲,只感惊讶。有时候,升官并非好事。他暂时还无心考虑个人前程,他要先来个换位思考,弄清楚嬴政的用意。
  
  客卿并不做决策,但是影响决策。事无大小,客卿都有权过问,而长史的职权却只能局限在军事中的一小块。对李斯来说,从长史到客卿,并不是一个升官的过程,而是一个正名的过程。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李斯处在客卿之位,便可以理所当然地全面参与秦国的各种决策,而不用拘于军事之一隅。
  
  透过客卿一事,李斯预感到,嬴政将开始对嫪毐和吕不韦采取行动了,而自己则是一枚率先弈出的棋子。李斯清醒地认识到,嬴政提拔他为客卿,绝不是因为和他投缘,或者喜欢他的裸体,而是要借重他的政治才华,以及他和嫪毐以及吕不韦之间的微妙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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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篇
  第七十五部分
  
  夫争名者于朝,争利者于市。既为仕途中人,棋子的命运便无可避免,与其在边角之地默默无闻,不如在中腹高处左右胜负。李斯于是拜谢嬴政,愿为客卿。
  
  嬴政大喜。他英俊的脸庞露出孩提般纯真的笑容,让李斯深受感动。仿佛不是他在赏赐李斯,而是反过来他从李斯处得到了赏赐。
  
  嬴政道:“先生既为客卿,当罢君臣之礼,改执宾主之礼。”李斯辞让不得,只得顺从。礼节的变换,也为接下来的谈话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君臣之间,高下尊卑,有所不能言。宾主之间,平视对坐,惟求尽欢,自可敞开了吃,放开来说。
  
  嬴政和李斯对坐,一种神圣的气氛弥散开来,让局中人也大受感染。两个人都知道自己是谁,都理解自己的重要性。两人之间的谈话,必将影响深远,怎能不格外谨慎!
  
  嬴政开口道:四年前于兰池宫,寡人有幸得先生教诲,无日敢忘。一统六国,混同宇内。先王尚不敢望此,寡人何德何能,而蒙先生冀望如是之殷。先生当日所言,悉为外事,今寡人年已壮,愿以身受命于先生,请先生以内事教之。先生勿辞。
  
  李斯心想,嬴政可够开门见山的。我这新官还没上任,他便开始要让我点火了。他是逼着我作恶人呀。外事易说,内事难道。今秦国内事纷杂,究其源头,只在嫪毐和吕不韦两人。嬴政非不知情,而仍问之,其意何为?
  
  李斯踌躇不敢言。有些话,说出去就再也收不回来。要在嬴政面前说嫪毐和吕不韦的坏话,实在是很容易也很快意的一件事,以李斯的口才,说上三天三夜也没问题。然而,为图一时口快,而招杀身之祸,李斯可不愿意。
  
  李斯的担忧在于,他怕嬴政志向不坚。万一嬴政并无决心和准备马上就对嫪毐和吕不韦开始有所动作,而他却大肆攻击嫪毐和吕不韦,很有可能倒霉的就是自己。世人皆知:狡兔死,良狗烹;高鸟尽,良弓藏;而另有一类高明的猎人,却狡兔未死而先烹良狗;高鸟未尽而先藏良弓。以为危险既去,则兔不狡逃,鸟不飞高,趁其无备,举手而可擒也。所以,李斯害怕,嬴政如果还不想开始和嫪毐和吕不韦正面冲突,而只是想麻痹两人,使两人不防备自己,则他在嬴政面前强间两人,正好被嬴政抓个典型。嬴政牺牲他一个李斯,就可以显示出自己对嫪毐和吕不韦两人毫无保留的信任,从而麻痹敌人,使敌无备。念及此层,李斯默然无语。
  
  嬴政见李斯不语,又动之以情道:吾大秦立国垂六百余年。昔以周室附庸,为周王息马,地僻且狭,方不过三十里,民不过万,又兼四野多患,岌岌于覆灭者数也。历代先君,不甘辱弱,耽思竭虑,开疆辟土,其间血泪艰辛,寡人每追思之,涕泗长流,不能安枕。及至寡人,秦地已半天下,兵敌六国,被险带河,四塞以为固。虎贲之士百余万,车千乘,骑万匹,积粟如丘山。六国事秦,有如郡县。秦有今日,皆历代先君之功。寡人不才,受国于先王,自知无能,心常惶惶。祖宗基业,得来匪易,倘废于寡人之手,百年之后,有何颜面见先人于地下?寡人年幼而先王崩,不及听诲。今太后徙居雍城,远离咸阳,寡人虽尊,却孑然一身,无可依靠。望先生怜先王之宗庙,不弃其孤也。
  
  李斯听完嬴政所言,变色易容。他想不到,嬴政会对他如此推心置腹,所言情深,所望意切。如是悲怜,非人君所当语也,而嬴政竟形诸于口,叫李斯怎担当得起。他如果继续耍大牌,玩无可奉告这一套,是不是有些太不知好歹乃至于不知死活?
  
  嬴政知道李斯心中尚有疑惑,又道:当日先生不言内事,先生不敢说,也知寡人不能听。今寡人已壮,寡人能听,先生仍不敢说,先生疑寡人之志欤?寡人愚不肖,得遇先生,是天以先生教寡人而存先王之宗庙也。寡人得受命于先生,是天所以幸先王,而不弃其孤也。先生请言,事无小大,上及太后,下至大臣,原先生悉以教寡人,无疑寡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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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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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篇
  第七十六部分
  
  好话说三遍,听了也讨厌。岂止听的人心里讨厌,说的人其实更加不快。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更何况是予取予求的君王。嬴政已经表现出了足够的诚意,三劝四请,李斯要是再不发言,恐怕就永远也不能再发言了。虽然到目前为止,嬴政还没有杀过人,但不代表他永远不会杀人。不会杀人的君王,李斯不仅未曾见过,连听也未曾听过。作为客卿,却不能为君主献计献策,而只会保持沉默,留着有何用?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在此非常时期,嬴政可没有闲情雅致,体会“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又或“ 心事浩茫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
  
  而嬴政那弯曲的脊背和火热的眼神,也让李斯感到自己应该没有看错人。嬴政象一柄锋利的宝剑,磨砺已成,正急切地寻找敌人,一试锋芒。
  
  在嬴政体内,流淌着秦国王室的血,这血中充满野性的活力,张扬勇猛,绝不低头。曾经,这样的血使秦国从一个茸尔小国变成天下霸主,叫六国胆战心惊,畏如猛虎。如今,这样的血也让嬴政不甘受辱,象个橡皮图章,任人摆布。
  
  李斯认为自己可以说了,于是道:“臣昧死敢言内事。臣闻人主之所以身危国亡者,以大臣太贵。所谓贵者,无法而擅行,操国柄而便私者也。人臣太贵,必易主位;臣闻万乘之君无备,必有千乘之臣在其侧,以徙其威而倾其国。”
  
  嬴政安静地等着下文。他知道,李斯这是理论先行,马上就该结合实际了。
  
  果然,李斯又道:“千乘之臣有一,则人主便当自危。况一国之内,千乘之臣有二乎?今嫪毐吕不韦,皆千乘之臣也。秦自四境之内,执法以下,至于长挽者,故毕曰:‘与嫪氏乎?与吕氏乎?’虽至于门闾之下,廊庙之上,欲之如是也。臣使六国,与其君臣议论,彼等也只知秦有嫪毐、吕不韦,不闻秦有王也;六国事秦,实事嫪吕二人而已。
  
  夫擅国之谓王,能利害之谓王,制杀生之威之谓王。今嫪吕二人擅行不顾,出使不报,进退不请,广结党羽,其意昭然。权安得不倾,令安得从王出乎?
  
  嫪吕二人窃据国柄,决制于诸侯,剖符于天下。战胜攻取则利归于己,国弊御于诸侯;战败则结怨于百姓,而祸归于社稷。
  
  今自有秩以上至诸大吏,下及王左右,无非嫪吕二氏之人。见王独立于朝,臣窃为王恐,万世之後,秦国基业尚在,而享之者非嬴姓子孙也。”
  
  嬴政面色沉重。李斯所言,他并非未曾想过,但有时候,自己想和别人指出来,感觉完全两样。嬴政道:“寡人欲图之久也。无奈相国奉先王功大,心有不忍。嫪氏极得太后之恩宠,去之不便。”
  
  女追男,隔层纱。李斯知嬴政心动,只需再推他一把,于是又道:“溺于渊,犹可援也,溺于权,不可救也。田常势已极也,而取齐自代,三家威非小也,而裂晋三分。嫪吕二氏,深溺于权,安肯轻罢。权不辞其多,位不辞其高,王不图之,必反为其所图。愿王明断,早日罢黜二人,收权自重,止社稷之疑,安天下之心。
  
  嬴政于是称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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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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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篇
  第七十七部分
  
  嬴政又问李斯道:“嫪吕二人根深叶茂,党羽广结。非有万全之策,未易轻撼。先生高才,敢问计将安出?”
  
  李斯再以言语相激,道:“庄子欲刺虎,馆竖子止之,曰:‘两虎方且食牛,食甘必争,争则必斗,斗则大者伤,小者死,从伤而刺之,一举必有双虎之名。’卞庄子以为然,立须之。有顷,两虎果斗,大者伤,小者死。庄子从伤者而刺之,一举果有双虎之功。依臣愚见,莫如纵嫪吕二人相攻,是必强者伤,弱者亡,王从伤而伐之,一举必有两实。此犹庄子刺虎之类也。”
  
  所谓计策,因时而设,因人而成。李斯之计,乍一听也无甚破绽,实则暗藏危险。李斯倒要看看,嬴政是否有足够的聪明,能够洞察高远。
  
  嬴政听完摇头,不以为然,沉声道:“先生才尽于此乎!抑或心中尚存疑虑,有所不教寡人?先生以嫪吕二人为虎,寡人则以其为犬。龙战于野,其血玄黄。犬咬于市,鸡飞粪扬。嫪吕一旦相斗,其势如火燎原,必蔓延全秦之境,虽寡人不能救。以寡人之兵伤寡人之兵,以寡人之臣伐寡人之臣,非寡人之所欲也。倘复有人居间作乱,火上浇油,惟恐不乱,寡人将奈之何?嫪吕相斗,乱我社稷,毁我国力,于秦国有百弊而无一利,秦国中衰而天下跃跃,如六国合纵而出,并力西向,则秦国危在旦夕也。先生为寡人善谋之。”
  
  嬴政一言即出,不由得李斯刮目相看。李斯是不当家不管油盐贵,而嬴政小小年纪,却已经很有了当家作主的样子,一笔帐门门的精,责任心大大的强。在嬴政看来,无论如何,绝对不能让嫪毐和吕不韦真打起来。政治和经济不一样。对君主来说,绝对不能搞市场政治,让大臣们自由竞争。而必须实行计划政治,由君主作那暗中操控一切的看不见的手。
  
  常言道:不能把孩子和洗澡水一块倒掉。嫪毐和吕不韦必须被除去,但必须由嬴政亲自操刀,将损失减到最小。让两狗互咬而主人旁观,就算最好的结果是两狗同时毙命,家里也一定被糟践得不成样子。况且,以嬴政站在君主的角度来看,嫪毐和吕不韦完全是公款斗殴,用的是我嬴某人的钱,派的是我嬴某人的兵,杀的是我嬴某人的子民。嬴政可不想当这个冤大头。
  
  嬴政另有一层顾虑。狗咬狗的戏或许好看,但票价却并非每个人都承受得起。嫪毐和吕不韦一旦起了冲突,又有谁能保证这个冲突不会越变越大,最终无法收拾?一次蝴蝶的挥翅可能导致一场飓风,一次偶然的暗杀却引发第一次世界大战。万一嫪吕之争演变成长期内战,秦国便很有可能面临灭国之灾。嬴政别说是一统天下了,能否独善其身都已是一个疑问。
  
  遭到嬴政的谴责,李斯非但没有沮丧,反而心里大喜。秦王明见大略,真吾主也。跟着他,何愁不能创造千古伟业,名垂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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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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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篇
  第七十八部分
  
  有雨降临。透明的水帘,悬挂在宫殿的上空。而宫殿幽深,雨声王争王争可闻,以多变的节奏,敲打着地面的灰尘和人心。宫殿之内,李斯和嬴政谋划着彼此的命运。在某种程度上,他们两人的命运,也就左右了整个帝国的命运。
  
  李斯和嬴政一样,他也并不希望看到嫪毐和吕不韦开战。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他已经是一个即得利益者,刚刚又被提升为客卿,前途一片光辉灿烂。他不再是当年那个穷小子,自恃才华盖世,却因为得不到相应的地位和回报,于是对世界充满恨意,认为这世界充满了不公平和不公正。他鄙视并痛恨那些窃据高位的得势者。用他师兄韩非的话来说:智法之士与当途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
  
  现在,李斯已变成了自己当年所鄙视的人,成了当途之人。地位变了,立场随之而变。他现在觉得这世界公平得很。他对世界感到满意,对自己也感到满意。七年之前,为了改善自己的处境,挖到仕途的第一桶金,他可以不顾一切,甚至付出自己的生命,反正,那时他的生命也一文不值。现在,他却没必要再冒这样的风险。他才三十七岁,他的好日子还长得很。他等得起。
  
  嫪毐和吕不韦一旦开战,对他并无特别的好处,而且很有可能导致秦国大乱,倾巢之下,焉有完卵,他好不容易博来的荣誉和地位,便将毁于一旦。而嫪毐和吕不韦两人保持和平的话,以他的智谋,以及他跟嫪毐和吕不韦两人的特殊关系,他就可以在嬴政面前展现出他独特的个人价值,将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最大。
  
  四年之后,李斯终于又有机会和嬴政单独相处。和上次不同,这次他穿着衣服,而且官拜客卿。上次是我要说,这次是要我说。
  
  在大方略上和嬴政不谋而合,李斯于是道:国之权势,在军在政。王者执此二柄,号令诸臣,有如风行草上,莫敢不从。夫明主者,不恃其不我叛也,恃吾不可叛也;不恃其不我欺也,恃吾不可欺也。军政之权,不在君,便在臣。今嫪吕当朝,权势尽揽。王之所急,国柄旁落也。
  
  嬴政点点头。李斯又分析道,嫪毐和吕不韦两人互为掣肘,有化解不开的深仇大恨。(既是政敌又是情敌,不恨才怪。不过这话可不能告诉嬴政。)两人都有这样的心态,宁愿自己吃点亏,也绝不会便宜对方。因此,客观上就为嬴政收回权力提供了可能,只要把握好分寸。要削权,就两个人一起削,不厚此薄彼,不要让人感觉偏心,抱怨道:为什么你光削他的权力,不削我的权力,嬴政,你是不是看不起我?吕不韦挨了一刀,自然不高兴,但只要他看到嫪毐也被捅了一剑,却也就心里平衡了。反之,嫪毐也会有同样的受伤感想。
  
  时至今日,心理学仍不能被称为一门精确的科学,心理学的结论,更多的是建立在经验和想象之上。在古代,心理分析则更加不可依靠。因此,就需要先做个小小的实验,检验李斯为嫪毐和吕不韦两人建立的这个心理模型是否成立。如果不成立,再想他法,如果成立,就大可以放声高唱:我得意地削,我得意地削。
  
  这个实验的操作过程,我们将在后面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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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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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篇
  第七十九部分
  
  
  当然,只知道一味地剥削再剥削,那是资本家,而不是政治家。对嫪毐和吕不韦二人,要边拉边削,边削边拉。阳赐其虚爵,而阴夺其实权。如此打一下揉一下,就算他心中有气,却也找不出合适的借口发作。
  
  两个人的话题进一步深入下去。嬴政问道:寡人欲除嫪吕二人,当以孰先孰后,孰急孰缓?
  李斯毫不犹豫地答道:当以嫪毐为急。
  相比较嫪毐吕不韦二人,无疑是嫪毐谋反的可能性更大。以李斯对吕不韦的了解,吕不韦是没有谋反之心的,不然也不会听了自己的忽悠,去装什么文化人,编起吕氏春秋来。
  
  不容否认的是,吕不韦对秦国尤其是对嬴政立有大功,没有他吕不韦,也就不会有嬴政的今天。因此,他的权势和地位,实至名归,大臣们满意,百姓们服气,就连嬴政对此也没什么话好说的。吕不韦不选择谋反,以他的功劳,在理论上完全是可以善终的。
  
  况且,就算吕不韦真有心谋反,也不会等到今天。谋反和下贱一样,都是一种本能,而不是一时冲动。如果要把这种谋反本能具象化的话,那就是反骨。在生理解剖学上,这块骨头是无法找到的,但在心理学上,这块骨头却又是真实存在的。诸葛亮说魏延脑后有反骨,虽是小说家的演义,却也不乏其深刻的道理。
  
  嫪毐不同于吕不韦,他于秦国寸功未立,却一步登天,占据高位,全凭着太后的大力支持。攀附他的人虽多,但憎恨他小人得志、满心希望看到他身败名裂的人更多。他的根基和人望,终究不能和吕不韦相提并论。吕不韦是功臣,而他嫪毐,却只是个宠臣而已。
  
  当然,嫪毐会最终走上谋反之路的真正原因,李斯却没有向嬴政提及。不是不想,而是不敢。他知道总有一天,会有人将这个秘密告诉嬴政的,但他很清楚,那个告密而注定不会讨好的傻瓜绝对不会是他李斯。
  
  想当年,太后之所以离开咸阳,就是因为怀上了嫪毐的孩子。四年过去了,以嫪毐的性能力,想来太后的肚子又该大过了几回。淫乱太后,还生下了孽种,一旦事发,必死无疑。嫪毐为求自保,只有选择谋反,或能博出一线生机。到那时,太后的地位会比较尴尬,她必须在嬴政和嫪毐之间作一个选择。有嬴政则无嫪毐,有嫪毐则无嬴政。至于太后届时到底将会作何抉择,李斯目前尚无把握。
  
  嬴政又问:以先生之见,何时是除去二人的最佳时机?
  这个可难说得很。不确定因素太多。李斯只能毛估估道:总在三五年之间。
  嬴政厉声道:三五年太久,最多两年。两年之后,寡人便将行冠礼,正式亲政。当寡人戴上王冠之后,不希望再有任何人挡在寡人前面。
  
  嬴政和李斯的会谈一直持续到深夜。以上提到的只是他们谈话的一小部分。有关谈话的其余内容,还是让日后的事件发展来自然揭晓吧。
  
  经过这一番长谈,两个人的关系得到了极大的升华。如果在君主身上也适用友谊这个词的话,那么,嬴政此刻便将他的友谊给了李斯。
  
  据说人和人之间有四种关系最铁:一起同过窗,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一起扛过枪。但是,铁也分个三六九等,如马口铁、铸铁、生铁等等,未可一概而论。在李斯身上也存在这四种关系。和他一起同过窗的是韩非,和他一起嫖过娼的是嫪毐,和他一起分过赃的是赵高。而通过共同对付嫪吕二人,他也在某种程度上算是和嬴政一起扛过枪。然而,想想他们各自的结局,不免悲叹,铁终究只适合作砍刀,不适合作纽带呀。
  
  从今天开始,在嬴政和李斯这两个不世出的人物之间,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首度合作,而他们堪称亲密的合作关系,一直持续了未来的将近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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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篇
  第八十部分
  
  人心之深邃莫测,即便是万能的耶和华也不能确信。于是先有约伯的家破人亡,以为考验。后有耶稣在旷野四十昼夜,受魔鬼的三次诱惑。圣经的预设逻辑:神不可被人试探。而人则必须为神所试探。
  
  嬴政要铲除嫪毐和吕不韦,风险之大,不待多言,一定要找到正确的人才行。他不仅要有能力,更要对自己忠心。李斯得以雀屏中选,嬴政乃是经过慎重考虑。四年来,李斯在长史位子上的表现,证明了他的能力。李斯曾先后拒绝了吕不韦和嫪毐的诱惑拉拢,坚定地以一个无党派人士的面目出现,更表明了他是经过考验,值得信任的。
  
  想当年,李斯的处境悲惨窘困,却能人穷而不志短,先后拒绝吕不韦和嫪毐的诱惑,的确需要莫大的勇气。天下皆知得之为得,而莫知舍之为得。如今,他苦心的忍耐终于收到回报。
  
  李斯荣升客卿,却依然还兼任着长史一职,并将工作目标逐步向国内转移,对朝中百官暗中加强监视。
  
  嬴政要逐步削弱嫪毐和吕不韦的权力,蔡泽很光荣地成了第一个实验品。这时,蔡泽还在郎中令的任上,却已是萧条了许多,很少问事,对属下也不再动辄责骂,也不再开口闭口就是那句口头禅:想当年,老子当相国的时候。蔡泽的职责,眼下率多已由王绾代劳。
  
  李斯带着愉快的心情重回郎中令府,回到他曾经战斗和生活过的地方。他这一趟,当然不是为了故地重游,而是专程找蔡泽而来。蔡泽早听说李斯被提拔为客卿,正是嬴政眼前的红人,心理虽然委屈,却也不敢怠慢,对李斯盛情款待。席间作陪的,多是李斯当日的上司,此时却皆在阶下对李斯殷勤劝酒,小心逢迎。李斯看着一张张熟悉而陌生的面孔,心中大快。李斯虽然放肆着自己的高兴,却克制着自己的酒兴。他此来有正事要办。
  
  借着酒器和舞女的掩护,蔡泽心中犯起了嘀咕:李斯这小子来找我作甚?莫不是他骤得大官,特来故地显摆?羞辱当日欺负自己蹂躏自己的同僚,看他们匍匐在自己脚下,象孙子一样吓得大气也不敢出,从而一解心头之恨?前天夜里,老子忽然中途不举,好生恨懑,究竟是那贱人的问题,还是老子自己的问题?妈的,我怎么又玩起了意识流?打住。或许,李斯也并不是我所想的那么龌龊,说不定这小子还算有点良心,如今富贵了,特来找我这个老上司谢恩不成?
  
  李斯眼中却浑然没有蔡泽这位老上司。他从来也没有把蔡泽当上司看过。蔡泽只是曾经横在他面前的一座小小山丘,注定要被他踩在脚下。如今,他早已攀越蔡泽,站在另一个更高的高度,蔡泽被他俯视,至于昔日的同事,则只有被他鸟瞰的份。李斯此行,不为谢恩,也不为报仇,一切都是公事公办,他只是奉命前来宣布一件事情。而他可以预见的是,听到这件事情,蔡泽一定会很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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